1/2
虹口发布优化营商环境4.0版:九大举措,助力北外滩开发建设
上观新闻2021-03-08 15:21:00
摘要:近三年虹口实到外资年均12.82亿元,其中2020年实现13.03亿元,位列全市中心城区第二。

在3月8日召开的2021年虹口区营商环境大会暨重点企业和重点楼宇(园区)表彰大会上,虹口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将在五个方面、31项任务、146条举措下更大功夫,切实做到“智能办”“简易办”“及时办”“贴身办”“督促办”。

聚焦“打造运作全球的总部城、构筑辐射全球的中央活动区核心区、建设引领全球的世界级会客厅”为目标,持续优化北外滩国际营商环境,助力北外滩开发建设。行动方案中,虹口特别提出了北外滩优化营商环境九大举措——

具体而言,即在企业开办和注销上更加便利,实现简易程序办理;在办理建筑许可上更加便利,实现更省力、更省时、更省心;在政企沟通上更加便利,实现企业诉求渠道畅通;在政务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在园区及楼宇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楼长制”“园长制”全覆盖;在涉外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线上咨询和专项跟踪7×24小时服务;在人才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在法律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全方位司法服务和保障;在知识产权服务上更加便利,实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全链条专业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虹口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抓手,先后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2.0、3.0版本,营商环境持续得到优化。2018年以来,各类新设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全区企业注册资本由2017年底的5342亿元增加到2020年底的7409亿元。据市有关部门统计,2019年末虹口企业密度位列全市第一。总部经济、涉外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如集聚17家公募基金总部,占全国总数的1/8。值得一提的是,北外滩自去年掀起新一轮开发热潮以来,迅速成为资本市场追逐的热点,外商对虹口特别是北外滩区域持续看好,不断加码。近三年虹口实到外资年均12.82亿元,其中2020年实现13.03亿元,位列全市中心城区第二。

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了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动力。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牛余新表示,依托于北外滩滨江黄金岸线,益海嘉里上海工厂从一个小车间,已发展为涵盖粮油、专用油脂、豆浆粉、巧克力、油脂科技等多产线的企业群园区,成为上海粮油供应保障的强大后盾;研发中心从最初的几间实验室,发展为全球最大的粮油产业研发中心之一,科研成果丰硕;中国总部从最初的十几名员工,到2018年底金龙鱼大厦正式启用,吸引了数千名国内外优秀人才在这个充满潜力的大舞台施展才华。

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樊孝通感同身受。该企业运营的上海白玉兰广场是印尼金光集团投资建设的超5A甲级写字楼。他介绍,2020年白玉兰广场逆势飘红,楼宇实现总税收5.3亿元,税收落地率超55%以上,商场出租率达97%以上,酒店各项指标远超同类精品酒店。“在疫情期间,区领导多次来白玉兰深入租户调研,实时了解白玉兰租户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对外资企业回沪人员的协调安置,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虹口的温度。虹口的楼长服务、以及身边的政策宣讲等,也让更多的企业愿意落户虹口。”樊孝通说,“白玉兰广场今年力争完成楼宇税收总量超8亿元,到2023年底达到12亿元以上,真正实现虹口的第一个税收月亿楼。”

虹口区发改委主任蔡伟表示,虹口区将以“十四五”规划开局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聚焦政务环境、企业服务、市场环境等领域,虹口打造了北外滩企业服务中心、“企航北外滩”、“楼长制”、“园长制”等特色企业服务项目,依托北外滩优化营商环境九大举措,将全面助力北外开发建设,让更多优秀企业入驻虹口、让更多优秀项目落地虹口、让更多优秀人才选择虹口。

栏目主编:周楠 文字编辑:周楠
内图由周楠 摄
作者:周楠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