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陪聊女主播低价买礼物提人气被骗,直播平台背后竟有这种“潜规则”
东方网2020-01-06 12:00:58

东方网记者李欢1月6日报道:陪聊女主播为了给自己刷礼物冲业绩,向熟人低价购买礼物,没想到却遭遇“杀熟”,被骗4000多元。上海松江警方千里追踪迅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31岁的余小姐是一家新上线音频直播平台的女主播,也是所在主播团“公会”的管理者之一,手下管理着七、八十位线上陪聊、陪玩游戏的主播。主播收入以粉丝打赏礼物为主,与平台分成。按照协议,这家平台薪水每10天为一期结算,如果当期直播间礼物流水超过17万元,作为管理者,余小姐就能拿到70%左右的提成,如果流水低于这个标准,收入将大幅下降。这种“对赌”式的协议,让买礼物自刷补足流水成为直播平台的“潜规则”。

今年11月15日,眼看即将结算,余小姐直播间流水离17万元还差3万元左右。“直播间礼物收入起伏很大,旺的时候一期能做到30多万流水,淡的时候,只能自己买礼物给自己刷。”余小姐透露,平台的礼物用金币购买,1人民币可以充值10枚金币。当时,她的直播间还差近3万元的流水,几位管理者分了一下,各自要购买数千元礼物刷给直播间。

余小姐告诉记者,金币除了购买,还可以通过平台设立的“抽牌”中奖的方式赢得,花上一定的金币,可以抽中0-9之间的数字,获得数字乘以10的金币。因而不少粉丝手里都有大量中奖金币,但平台本身没有变现的渠道,所以有人专门组建了交易金币的微信“收币群”,以正常价格7.8折或者8折左右的价格交易。

余小姐当时算了一下,平台最贵的礼物是“天空之城”,价格52000金币,也就是5200元人民币,如果按照打折价格只需花4000多元收购一个“天空之城”,自己的份额就完成了。于是她在“收币群”里发布收“天空之城”的消息,很快一个网名duck的人给她发来信息。巧的是,duck是她的熟人,是另一家直播团“公会”的直播间管理者。

Duck告诉余小姐,自己朋友正好手里有一个“天空之城”,但是朋友要求先付钱再给礼物。由于余小姐此前就认识duck,对方又是另一家“公会”的管理者,加上duck告诉余小姐,这个朋友也是主播,而且还有一笔工资压在自己手里没发,不会有什么问题。余小姐就放心地将商量好的4310元转给了duck。没想到duck收钱之后,很快就将余小姐“拉黑”,就此销声匿迹。

余小姐到对方“公会”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已经辞职了一段时间,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虽然只是4000多元,但感到自己的信任被辜负,余小姐特别生气,于是向松江警方报警。根据余小姐提供的手机号和支付宝账号信息,松江小昆山派出所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12月6日,松江警方赶赴广西梧州将王某抓获。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王某是一名“00后”,今年只有19岁。据他交代,因为离职后没有收入,就动起了歪脑筋。按他的想法,原本是想用余小姐转给他的钱去“抽牌”赌一把,赢了金币再给余小姐买礼物,自己也可以赚一笔,没想到花了2000多元却始终进账不多,剩下的钱也很快被他挥霍一空。

这起案件虽然数额不大,却暴露出直播平台的种种乱象与“潜规则”,亟需引起网络管理者警惕与深思。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直播平台都设有“砸金蛋”“抽牌”之类的抽奖游戏,有些免费,但需要在线一定时间才可以抽一次奖,用以提升平台的在线人气,更多的抽奖游戏是需要充值人民币才能抽取。当金币可以通过人民币充值方式获得,抽中的金币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交易成人民币,所谓的“抽奖”游戏无疑变相成为赌博。据报道,此前就有粉丝半年时间“砸金币”输掉100多万。

对于这种“擦边球”式的抽奖方式,直播平台管理者和网络主管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加强管理,杜绝其滑向赌博的深渊。

作者:李欢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