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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查处百余件进出境违规携带物 跨境年货需辨析
中国新闻网2020-01-15 21:09:00

中新网杭州1月15日电(应欣睿)15日,记者从杭州海关了解到,春节将至,近期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萧山国际机场旅检现场查获多起旅客超量携带禁限类物品进出境情事,包括应税物品、濒危动植物产品、文物等百余件。海关提醒,无论是春节出游还是回国探亲,需多加辨析行李中的年货及随身物品。

  携带物品不合理

去年12月16日,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旅检现场进境无申报通道查获自韩国入境的1名中国籍旅客携带服装、手链、皮带、挎包、化妆品等物品共25件,由于旅客携带大量未申报应税物品进境,目前已移交法规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居民旅客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旅客携带进境物品如果超出规定的免税额度,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照章纳税。

另外,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手机等20种物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入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内海关做征税处理。

  文物出境无证书

1月9日,经浙江省文物鉴定站鉴定,杭州萧山机场海关此前查获的8件疑似文物中有7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其中,7件文物中有“大清雍正年制”清豆青釉菊瓣碗、“大清同治年制”清粉彩鱼藻纹瓷盘禁止出境文物2件,民国时期瓷盘、盖缸、瓷碗等限制出境文物5件。该案也已移交法规部门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年货筛选需谨慎

1月9日,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查验自中国香港入境的航班时,从一名中国籍旅客行李中截获燕窝2盒,重0.76千克。关员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截留处理。

据悉,燕窝(罐装燕窝除外)、鱼翅、海参、香肠等等动植物及其产品往往会被旅客购买作为年货带回国,然而这些动植物及其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如携带入境,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否则,海关将予以截留。

2019年,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截获禁止携带物7010批次,截获有害生物158批次,检疫性有害生物48批次。

  濒危动植物禁携带入境

1月13日,经杭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此前,杭州海关所属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在1名来自卡塔尔入境的中国籍旅客行李中查获的2件疑似濒危动物制品,确认为鳞砗磲,共重2965克。鳞砗磲为《CITES公约》附录II物种,目前上述物品将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待进一步处理。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在没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

2019年杭州萧山机场海关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制品51批次、194件,共重114.284千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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