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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结婚“吉日”,民政局就得加班?
澎湃新闻2020-01-19 21:52:00

人对数字的迷恋,大概是科学无法解释之谜。比如,进入2020年后,网上就流行一种说法,说今年2月2日缩写成的“20200202”,是“完全对称日”,还谐音“爱你爱你”。

这要只是强迫症者和喜欢玩谐音梗者的自娱自乐,也就罢了。但和以往一样,很多人又将这一天解读为“最佳领证日”。

要是这一天是正常工作日,也没问题。新人们尽可在这天,欢欢喜喜去领证。可偏偏,今年的这一天是周日,民政局不上班。

那么问题来了:想登记的新人们,和想休息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们,矛盾怎解?

热衷于在2月14日、5月20日、七夕这些“吉日”登记,不是这届年轻人的首创,最早可以追溯到很多已为人父母者的年代。不过,那时候大家多是在心里期待一番。真能实现,我幸。愿望落空,也能很快接受,另择日子就是。

想方设法给民政局“递话”,甚至要求人家加班,从情感上说,不好意思;从效果来说,很多人会认为没用。

现在已无从考证谁是第一个“建言者”,但互联网确实提供了便利。一个人的愿望或许还算“自我”,但足够多人的相同愿望聚集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被放大的“民意”。得承认,很多时候,这种“民意”的表达是有积极作用的,也经常达到喜闻乐见的效果。但首先,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民意”本身是否站得住脚?

不错,婚姻是人生大事,对其赋予一些人为设置的仪式感,代表了人们的美好期许,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别忘了,这种期许是主观的、随意的,经不起任何严谨的推敲。相信即便是追求在“吉日”登记的人,也很少真的相信,婚姻和登记日期之间有必然联系。对登记日的选择,只能是“悦己”,不能拿来“律他”。

退一步说,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是一个个具体的员工,他们同样享有《劳动法》赋予的休息权。我们不能搞“双标”,一边坚决为自己的权益大声疾呼,一边要求民政局工作人员加班。

更别说,除了几个已成常规的“最佳登记日”,每年,网友们还总是能“发现(明)”出几个新的好日子来。“最佳登记日”的名单越长,民政局加班的日子就越多。

这几年,一些地方的民政局实力“宠粉”,加班满足大家的愿望。今年,西安、郑州、成都、深圳、南昌、杭州等多地的民政部门,都已表示“有人预约登记,就有工作人员服务”。这值得点赞。

但也希望人们不要因此道德绑架一些没表态,或者拒绝加班的民政局。说到底,加班是情分,不加班是本分。在享受越来越多民政局额外付出的同时,我们应多点感激,不能将其当作理所当然,也不能将之作为要求其他民政局加班的理由。

值得欣慰的是,多数人有清醒的认识。今天上午,民政部表示,2月2日是国家法定公休日,各地区的办公条件、系统管理及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全国不宜硬性规定,并表达了“有则点赞,无请谅解”的态度。这条新闻在澎湃上赢得了上千条点赞,几百条的留言几乎都是支持声音。

每一对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可以收下民政部送上的金句:“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每一个现代文明人,应有同理心,有边界感。不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的,也不要轻易施于人,因为它可能会对别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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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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