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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和易充”仅两月代理商突失联 律师就此做出重要提示
上游新闻2020-01-21 20:33:22
天天315.png“现在就算有客户向我表达购买意向,我都不敢收钱。”来自山东济南的张颖(化名)日前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投诉称,一个号称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物”)全资子公司的和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联”),在收取自己“和易充”项目城市独家总代理的15万元加盟费后失联,至今没有音讯。看到网络广告成为区域代理2019年8月,张颖在上网时无意看到一则“和易充”的广告:中国移动旗下智慧城市物联网项目“城市电动车智能安全充电”,城市独家服务商火爆招募中。“因为感兴趣,就直接跟广告投送方(和智联)电话联系了。”张颖回忆,对方自称是中移物的全资子公司,那段时间频繁向自己介绍如何通过他们加盟区域总代理。2019年8月中旬,按照和智联的安排,张颖前往成都参加“和易充”项目招商会,“现场听了中移物对项目的解说后,就决定加盟了。”张颖说,会议结束后便与和智联签订了区域服务商合作协议,成为山东济南唯一总代理。和易充1.jpg△ 张颖与和智联签订的协议。加盟仅两月代理商就失联根据协议,张颖向和智联缴纳了15万元权益金,“他们说这是独家代理的加盟费,再加上前期铺货等其他费用,一共付了30万元。”张颖告诉记者,刚开始和智联还在正常发货,直至2019年11月,对方就一直以“缺货”为由无限拖延。和易充2_副本.jpg△ 协议约定合作权益金为15万。觉察异常的张颖遂向中移物核实情况,竟得知和智联并非旗下全资子公司,只是一家自然人持股的私人公司。当张颖再次与和智联联系时,却拨不通任何号码。“之前协议约定所有收入都进和智联的账号,再按比例提取分成。”张颖表示,如今和智联失联,已经销售的钱款收不回来,现在有意向的货款也不敢再收。中移物:正配合经侦调查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和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9日成立至今,为王秀昱个人百分百持股,属自然人独资企业。其风险信息提示于2019年11月有相同“和易充”项目法律诉讼(被告)移交两江新区法院受理。截至发稿前,记者一直无法拨通该王姓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办公电话也显示为空号。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刘女士解释称,中移物自2019年5月起与和智联公司前后签订了四个销售合同,授权和智联销售中移物部分产品,授权方式均为普通授权。和易充3_副本.jpg△ 张颖展示中移物提供的授权书。“和智联只是我司的一个代理商,在没有得到我司转授权的许可下,与各位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收取权益保证金的行为已违反我司合同条款,造成不良商誉影响。”刘女士告诉记者,中移物对和智联公司对各代理商造成的损失深表遗憾和同情。目前已向和智联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解除合同停止授权。同时中移物也正积极配合协助经侦部门的相关调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对和智联开展取证调查,待事件调查完整清楚后,会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各代理商。法律小课堂>>加盟前应该注意些什么?“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张颖至今记得刚看到和智联投送的广告时,虽不显眼但一直标记在整个广告右下方的提醒。究竟加盟前应该注意些什么?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勍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加盟合同需要符合“特许人享有的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合同形式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且被特许人按照一定的统一模式开展经营”等条件。刘勍表示,加盟特许经营前应当查询特许人的企业情况(特许人开业经营超过1年、有超过两家的直营店、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经营情况(工商登记是否异常、是否被法院列为不诚信被执行人等),详细了解加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特许经营的内容、模式,特许人给予的前期支持、服务,被特许人的权利义务等)。“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应当约定赋予被特许人一定期限的任意解除权,这是对于被特许人的特别保护。”刘勍建议,一旦发现特许人存在问题或是自己盲目投资,应当尽快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上游新闻记者 陈骅/文 受访者供图上游新闻报料热线、渠道: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新鲜事、感人事、不平事,欢迎告诉上游新闻。新闻线索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长按识别二维码  阅读更多好新闻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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