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遵义欧亚医院”涉恶案宣判“首恶”韩文龙被判20年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0-01-22 16:06:00

  贵州“遵义欧亚医院”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韩文龙等被判处三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2020年1月22日,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文龙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6月被告人韩文龙等人接手遵义汇川欧亚医院的经营管理后,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招募部分无医护资质的人员分别担任男科门诊医生、手术医生和护士,有组织地诱骗众多被害人到医院检查、就诊,并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牟取大量钱财,造成数十名被害人身体伤害,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和医疗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文龙等人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内部设立了结构严密、层级分明、成员相互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手段地实施违法犯罪,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文龙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文龙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百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首要分子和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九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宣判当天,社会各界人士约180人到现场旁听。(总台央视记者 苟顺庭)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