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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虽小不能捕 “熏拉丝”野生不要吃 最严禁令下,请放过这些野味
新民晚报 2020-02-27 09:43:1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这一防疫阻击战里的“最严禁令”,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养殖牛蛙还能吃吗

牛蛙冲进微博热搜前五,是因为一份“网传”的野生动物销售名单。就在这份名单出现的几天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明令禁止餐饮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等以任何形式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口水蛙、牛蛙火锅、炭烤牛蛙……对于长时间在家“闭关”的“吃货们”来说,疫情解除之后再也吃不到这些“美味”的消息,足以引发了他们的“吃牛蛙焦虑”。

比“吃货们”更焦虑的,是处于牛蛙养殖、销售产业链上的农户和商家。相关报道信息显示,2019年国内牛蛙产量超过50万吨,整个产业价值近2000亿元,包括养殖户、合作社、水产公司、饲料企业以及餐饮店在内的从业人员数以百万计。

一份近百万网友参与的“你吃不吃牛蛙”的投票中,除了不到三成网友选择“不吃牛蛙,不关注”外,“如果存在风险,不吃也罢”和“养殖的不算野味,该吃吃”的票数相差无几,评论区的争论大多集中在:已经规模化养殖的牛蛙是否属于“野生动物”。

对于因“禁止销售牛蛙”引起的争议,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辟谣称,三部委并未发布相关野生动物名录,更没有发布禁食名单。但在沪上长期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的志愿者姜龙看来,不论禁食与否,明确“准食动物名录”却是必不可少。

“比如,野生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目前人工繁育虎纹蛙产业已经非常成熟,上海市场年前的零售价在20元左右/斤,是否在此次禁食的名单里,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已从事野生动物保护10多年的志愿者姜龙说,《决定》的禁食范围较此前相关规定扩大很多,但“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后续执行盼跟进,需通过“黑名单”或者“白名单”形式明确。

非常时期“非常决定”

在网上引起关注的,除了牛蛙,还有“华农兄弟”。除了是一对粉丝数过百万的视频博主兄弟,他们还是持证的竹鼠养殖户。这些甚至曾经作为地方脱贫明星的特种养殖项目,如今也面临被喊停的局面。

“一刀切”是不少依法依规从事相关野生动物养殖的普通养殖户心中的疑问。而在姜龙看来,短期的“一刀切”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决定”,“在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利益、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方面有进步”,但具体操作过程、配套措施有待落实。

“疫情发生后,上海关闭了40多家‘室内动物园’,商场的‘宠物展’被叫停,‘存栏’动物怎么处理,建议农业、林业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的处理意见和实施细则。”姜龙说,《决定》出台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比如对经济生活、消费的影响,现有的“存栏”动物怎么处理,还有对“特种动物”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影响。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解释工作急需跟上

“之前依法依规提倡、鼓励发展的产业,现在遇到“最严禁令”,大量说服工作、补偿工作落地需要运作,在过渡期间,有效的解释工作需关注,配套政策要尽快出台。”姜龙说。

疫情让大众对野生动物保护产生了极大的关注,但野生动物保护的初衷,并不局限于疫情防控。姜龙说,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三有”动物名录亟待“扩容”和调整。例如,穿山甲还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蝙蝠也未被列入“三有”动物名录。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要全流程立法肯定来不及,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先行通过了《决定》,条款相对比较笼统,操作性不强,但为下一步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修订指明了方向,是一个过渡性的、纲领性的文件。”上海市人大代表、段和段总所主席吴坚律师一直非常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的话题,反对猎杀、捕食野生动物行为,他认为,在疫情阻击战面前,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利大于弊的决定,在《决定》明确了方向之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应尽快提上议程,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应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细化。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全面梳理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统筹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已列入工作计划,《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修法项目拟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还将加快《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工作进程。

监管不力存在盲区

公众呼吁进一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呼声一直都有,疫情发生后,呼声更为急切。姜龙说,其实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是比较到位的,真正需要重视的问题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2019年,江苏曾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捉中华蟾蜍的案例,调查显示,查处的140多万只中华蟾蜍有70多万只流向了上海市场,一部分进了餐厅,一部分成了郊区古镇等处售卖的“熏拉丝”,上海鲜有饭店因为销售野味被查处,在因疫情“封控”前,“熏拉丝”也依旧作为特产在古镇等处被叫卖。

花鸟市场中售卖以鸟为代表的宠物,贩售场所卫生条件差,存在传播人畜共患疫病风险;商户售卖的野鸟来源,绝大多数来自非法捕捉,又有多少被主动追查?

“野生动物的保护不能只因为疫情,而是要回到保护的初衷。”姜龙说,他在上海郊区跑了10多年,不能否认,现在与10多年前相比已好很多,但很多郊区仍有捕鸟、猎捕野生动物的习俗,“一方面,动物保护名录没有修订、保护级别没有升格,执法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对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标准宣传不到位,捕猎者对违法成本认识不足。”

姜龙举例,一只麻雀按照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标准是300元,查获一张捕鸟网,即便没捕到鸟,也能对相关人员处2000元以上的处罚。“一张网上如有10只麻雀,就是5000元。提高违法成本,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同时,他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村镇级地方干部考核,纳入美丽乡村、生态村评选考核,“美丽乡村,生态美除了环境好,还应有野生动物保护。”

期待增加禁猎区域

“结合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的数据,仅秋季(10月)至次年春季(3月),按1张网每天捕鸟1只,张网时间6个月估算,至少有16.2万只鸟在西南三区(金山、松江、青浦)被网捕,而每年在上海全市被捕杀的野鸟数量则估算在54万只以上。”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周保春、刘惠莉等19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将野生动物数量较多的青浦、金山、松江3个区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已经划定了南汇东滩、奉贤区全域及崇明区全域等3个野生动物全年禁猎区。在这些禁猎区范围内,只要是野生动物栖息、停歇、繁殖和活动的区域,均属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范围,违者将被依据相关法律受到处罚。

“崇明设禁猎区后,情况有了极大改善。希望将‘西南三区’也划定为禁猎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这是姜龙和其他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默默奉献的志愿者们的共同心愿。

作者:毛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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