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宝山市民 南大地区与15号线南大路站连接通道项目设计方案公示中
上海宝山2020-03-02 10:42:19

15号线离我们越来越近啦!想看看南大地区与地铁15号线南大路站连接通道是啥样的吗?快来看看设计方案!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南大地区28-02地块与地铁15号线南大路站连接通道项目

建设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建设地点:宝山区大场镇,东至祁连山路(近南大路),南至28-01地块,西至28-02地块,北至南大路(近祁连山路)。

图片说明:设计工程平面示意图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南大地区28-02地块与地铁15号线南大路站连接通道项目设计方案正在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公示详情

1、公示名称:南大地区28-02地块与地铁15号线南大路站连接通道项目

2、公示网站: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3、公示现场地点:南大路祁连山路路口

4、公示期限: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1日

5、收集意见截止期:2020年3月8日

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方式: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105室

邮政编码:201999

电子信箱:fangangongshi@163.com

(邮件名称、主题中应标明公示名称)

(2)上海市宝山区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文海路333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电话:36583315

项目情况咨询:

上海临港南大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4180798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文海路333号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