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广东顺德侦破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嫌犯潜逃八年称在东莞打工
澎湃新闻2020-03-04 20:24:00

8年前,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致1死2伤。死者是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一名聘员。

为了缉凶,警方将悬赏金额由万元增加至5万元。受害者家属表示,在警方悬赏金额基础上再追加10万元。可惜的是,此前疑犯一直未落网。

3月4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顺德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今年3月2日,此案的嫌疑人欧阳某在东莞被警方抓获。

据欧阳某交代,当年因没钱结婚,流窜到顺德区入室盗窃,过程中被事主发现、反抗,遂行凶杀人,作案后潜逃回东莞。这些年,他一直在东莞打工生活。

嫌疑人在东莞被警方抓获。  顺德警方 供图入室抢劫致1死2伤,家属悬赏10万追凶

警方提供的案件信息显示,2011年12月26日7时许,顺德大良金域湾高层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一名男子持刀窜入该小区某住宅单元准备盗窃,被屋主发现便转化为抢劫。过程中,屋主夫妇和保姆三人被刺伤,致女屋主经抢救无效死亡,男屋主和保姆受重伤。案件一度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公开报道显示,此案的三名受害者是廖某、他的妻子及其保姆。其中,廖某和妻子是顺德本地人,案发时40多岁。廖某的妻子遇害,生前是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一名聘员。

澎湃新闻注意到,案发后,顺德警方曾悬赏2万元缉凶,后将悬赏金额提高至5万元。

2012年12月,案发一年时,受害者廖某首次接受了媒体采访。当时,廖某回忆了案发时的过程,并表示在顺德警方已将悬赏金额增加到5万元的情况下,自己再追加10万元。

据广州日报此前报道,廖某回忆说,案发当日凌晨,他和妻子正在房内熟睡。忽然他觉得头部被人狠狠敲了一下;迷糊中,他问妻子怎么回事,妻子回答有贼进屋了。他没完全反应过来,歹徒将他打昏。其间,他偶尔醒来,发现已经从钱包拿走了几千元现金的劫匪仍不满足,命令妻子说出银行卡密码,并且命令她绑住他的手脚。

随后,歹徒又命令廖先生的妻子绑住自己的手脚,在廖先生妻子反问“自己怎么绑自己的手”的时候,歹徒用酒瓶敲了她的头。廖先生看见后非常愤怒,于是挣扎起身和劫匪搏斗,被劫匪用菜刀砍了数十刀。

报道显示,搏斗期间,保姆以为是夫妻二人吵架,进来询问劝架,廖先生赶紧对保姆说:“阿姨,快去报警!”劫匪就冲出去砍保姆。廖先生当时只有5岁的小女儿还目睹了劫匪和保姆的搏斗过程,哭着说“不要打”,所幸未被歹徒伤害。

据警方发布的悬赏通告披露,据调查,嫌疑人属流窜作案,在案发前一天晚上10点多进入案发单元,在楼顶藏匿一晚后,由顶楼沿着外墙徒手爬进11楼和12楼两住户,爬到12楼住户抢劫期间双方发生争执,由入户抢劫演变为杀人。

8年后疑犯在东莞落网,供述称因没钱结婚作案

据此前的悬赏通告披露,案发后,顺德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发现了嫌疑人作案的刀具、穿戴的皮鞋和手表等物品。

经勘查,民警在现场发现了嫌疑人遗留下来的一件黑色长袖外套等物证。通过侦查,嫌疑人特征:男,年龄约30岁,身高约168CM,身穿黑色短袖圆领T恤、黑色长袖外套,短发、圆脸,逃跑时赤足,额角有伤。嫌疑人行走时有将左手插裤袋的习惯,还有吸烟、讲普通话、善攀爬等特征,嫌疑人最后出现在深圳。

顺德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8年来,警方一直未放弃追凶。专案组一直把该案作为重点案件攻坚,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侦查研判,侦查员足迹布满全国多个省市,还多次邀请国内知名刑侦专家会诊该案,运用当前先进的科学技术为该案提供支撑,刻画出嫌疑人的大概样貌。只要有一丝线索都组织专门警力一查到底。

顺德警方表示,近期,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积案的“破晓行动”中,专案组民警从抽丝剥茧的细微线索中寻找案件的突破点,将相关积案现场物证运用智慧新侦查科学技术进行再分析再研判,成功发现一名湖南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获悉情况后,市、区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指导案件侦查,安排精干警力到湖南、东莞等地对可疑人员进行全方位排查。

今年3月2日19时许,专案组在东莞市大朗镇将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男,35岁,湖南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交代,其一直在东莞市打工生活,当年因没钱结婚,流窜到顺德区入室盗窃,过程中被事主发现反抗,遂行凶杀人,作案后潜逃回东莞。

目前,嫌疑人欧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通讯员 梁晓茵 练庆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