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北京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拟增咳嗽遮口鼻、感冒戴口罩条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03-05 17:44:00

北京日报客户端3月5日消息,在下午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文明办主任滕盛萍介绍,《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拟新增不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滥食野生动物等条款。

我们从去年5月开始就组成了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工作专班,广泛的开展了立法的调研。这个调研不仅是有座谈的形式,还有重点区域的调研线上线下同步推开。线上有2000多万市民给予了关注,线下有140多万市民朋友参与了问卷。

针对这次疫情,我们也从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特别是在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又进一步充实。相关的条款上,我们增加完善了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手帕或袖肘遮住口鼻;患有感冒或者有呼吸系统疾病时,应当佩戴口罩;不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滥食野生动物等条款。

现阶段条例草案还在继续修改完善之中,但是北京市民最关心的一些文明健康行为在其中都是有所体现和鼓励的。

(原题为:《北京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拟增咳嗽遮口鼻,感冒戴口罩条款)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