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或许很渺小,也绝不逃”,武汉前线护士和林俊杰连线一秒泪崩,你我为什么跟着泪流
上观新闻2020-03-09 18:46:00
摘要:偶像是什么?

3月8日播出的湖南卫视节目《嘿!你在干嘛呢》,在湖北抗疫一线工作的护士秦岚在连线里看到自己的偶像、歌手林俊杰,一秒泪崩的画面看哭屏幕前很多人。

秦岚的防护服背后写着:我或许很渺小,也绝不逃。这是林俊杰2017年发行的歌曲《伟大的渺小》里一句歌词。节目中,她说,自己每天上下班路上和睡觉前一定会听林俊杰的歌。当林俊杰问候她“辛苦”时,秦岚的回答是:“不辛苦,不辛苦。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就是把自己岗位的事情做好。”

“和林俊杰连线的一瞬间就泪崩的护士,真的是我本人了。背后防护服写歌词也是超级戳泪点!”“一句简简单单的歌词,偶像的鼓励力量,真的很戳人。”“有一个正能量的偶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并且照亮你。”节目播出后,话题迅速上了热搜。

这不是疫情期间,粉丝属性的一线工作者与偶像之间第一次“双箭头”互动。无论是胡歌转发“胡歌老婆”,还是张信哲准备签名CD,彭于晏送上隔空拥抱,偶像的支持不仅让一些身在前线的医务工作者增添了力量,也让承担偶像责任的明星们更加体会到,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对于“围观”网友来说,不失为一幅幅正能量画面。“饭随爱豆”(粉丝跟随偶像),不该是贬义词。“或许渺小的我”,只要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整个社会也会在互相成就中越来越好。

“粉丝行为,偶像买单”。近年来,饭圈畸形文化愈演愈烈,“粉丝”“偶像”这两个词汇仿佛脱离了正常社会生活的轨道,成为一般人难以理解的群体。研究偶像崇拜心理的学者岳晓东在其著作《我是你的粉丝:透视青少年偶像崇拜》中曾分析“偶像”一词的由来。在古代典籍中,“偶像”亦称为偶人,有土偶和木偶之分,又写作木禺。《说文》:“偶,桐人也。”《字汇》:“偶,又俑也,像也。木像曰木偶,土像为土偶。”在现代词典中,“偶像”被通释为“泥塑或木刻的人像以供人膜拜”,引申为崇拜之对象。偶像自古有之,对偶像的崇拜也因偶像的存在可以追溯到古代。因此,偶像不仅仅是现代商业社会和娱乐产业的产物。

其实,无论是偶像还是粉丝,都有自己的社会属性。偶像,可以是以文艺才能见长的歌手、演员。在现代娱乐业造星机制中,很多人还会被颜值、性格等因素吸引,成为某个明星的粉丝。偶像也可以是科学家、企业家,各行各业的领头人物,都有可能对某个普通人产生影响。至于能当偶像的人,除了在该领域有出色才能,多半还要有些个人魅力。如今的娱乐圈,一些所谓偶像才能有限、内里空空,受粉丝追逐的乃是制造出的“个人魅力”,也就是所谓人设。除了偶像身份,别无其他社会属性,成为消费品也是偶像流水线的必然。

至于粉丝,如果只为“粉丝”这个属性活着,“做数据”“控评”“疯狂追星”,成为常人眼中的“怪胎”也不为奇。近来网络上还有一个词叫“饭籍”,与人交流,先要亮出“饭籍”,即是何人粉丝,实在教人哑然。比起亮明“饭籍”,管理好自己的社会身份,成为在本职岗位发光发热,能为偶像增光添彩的人,比起“控评”和“数据”本身,应该是更重要的粉丝修行。

为偶像学会拍照、剪片子、组织团队,增加了技能,或因偶像的喜好与推荐,看到和了解更广阔的世界,这些都是成为粉丝的正面影响。让这种正面影响输出到生活,直接能看到的或许是不少粉丝组织热心公益且颇为高效,更多看不见的是内心有支撑的向上力量。正如在疫情之中,“暴露”了粉丝属性的医护工作者,谁说偶像于他们,他们于偶像,不是互相托举的力量?

“念书的人要努力念书,工作的人要努力工作。不要觉得脏,不要觉得困扰,而不去最困难的地方。希望你们走过更多的地方,影响更多的人,变成更好的老师、更好的商人、更好的政治人物……代替我们,继续前行吧。”我的偶像这样说过。比起粉丝,我更愿意是听众、观众、读者,更平等的关系。

栏目主编:施晨露 文字编辑:施晨露 图片编辑:邵竞
图片来源:节目视频截图、微博截图
作者:施晨露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