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出道前已结婚,吴尊道歉:记错结婚年份了
金羊网2020-03-11 11:29:00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艾修煜

图/节目组

3月10日中午12:00,芒果TV自制国内首档备婚生活记录真人秀《婚前21天》先导片正式上线。随后,节目组举办“云发布会”,邀请吴尊和林丽吟、何雯娜和梁超、傅首尔和刘毅、李嘉铭和刘泳希四对夫妇在线互动,并接受了媒体采访。

此前的节目片花中,曝光了吴尊的真实结婚年份为2004年,这也意味着,在2005年吴尊以飞轮海成员身份出道时,就已是已婚状态,一时间舆论哗然。

多年来,吴尊多次斩钉截铁地对媒体否认结婚生子的事实,数度声称委屈的言论也被翻出来,“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吴尊被指“啪啪打脸”“欺骗粉丝”“撒谎成精”。而2013年,吴尊对外承认结婚,也只宣称结婚时间是2009年。

在媒体采访环节,吴尊回应了此事,表示“真的忘记了应该是2004年,并非有意隐瞒,不然也不会在节目中拿出结婚证给大家看”,希望大家可以原谅。

妻子林丽吟也出声:“我们从来不过结婚纪念日,只过相爱那一天的纪念日。”

此外,对于孩子出生日期与夫妻二人的生日相近,被疑罔顾自然规律与孩子健康,人为选择出生日期一事,吴尊和林丽吟也做出解释:宝宝的预产期正好临近自己的生日,于是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了与自己同天出生。

两人表示:“所有父母都以小孩子安全为第一位,不可能去做什么特别的设计。现在我们说出来,也是不希望小孩子长大了看到这些有什么误会。”

至于多年来隐身幕后,唯一一次上《爸爸去哪儿》也是全程遮面、几不做声的林丽吟此次为何愿意在《婚前21天》中与老公一起“营业”?林丽吟表示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想法有了些不同,现在觉得上节目也挺好玩的,“而且可以过夫妻二人世界”。

作者:艾修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