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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刺猬不能当宠物养 一租客被举报城管严肃查处
东方网2020-03-12 20:26:35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3月12日报道:近日,嘉定区江桥镇城管执法中队接到一张投诉单,有市民反映:江桥镇鹤旋路一小区某户存在“居改非”行为并且该住户在家中出售疑似蜜袋鼬等野生动物,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尽快查处取缔。

中队队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据查,该投诉地点确实有饲养动物的行为。通过问询,房客告诉执法队员,他从2019年5月起在这套二室一厅住房内陆续饲养各类动物。经现场清点,屋内共有饲养殖笼43个,而客厅的一角放置了二维码付款方式和标价牌。

为确定这些动物是否为野生动物,中队当即联系嘉定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江桥镇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随后取证过程中,经工作人员确认,当事人现共饲养龙猫19只,仓鼠2只,刺猬1只,未涉及投诉人反映的蜜袋鼬。

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出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指出在疫情期间出现违法私自交易行为,个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其情况也通知房东。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工作人员承诺会在7天内完成整改,恢复房屋原有使用性质,同时保证严格做好消毒卫生工作。

据介绍,刺猬属于上海市地方重点保护动物,贩卖和饲养属于违法行为,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当场暂扣并进行后续处理。

3月11日下午,江桥镇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再次来到该处地点进行复查。当事人已经及时自行整改完毕,养殖笼内目前只是用于推放一些杂物,动物已经全部处理。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在居民小区不得从事“居改非”行为,更不应在居民区养殖贩卖动物。

作者:柏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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