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乌鲁木齐今起恢复预防接种 未预约不得直接前往门诊
中国新闻网2020-03-16 20:02:00

(抗击新冠肺炎)乌鲁木齐今起恢复预防接种 未预约不得直接前往门诊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6日电(陶拴科 宋宁) 为避免接种门诊人员密集,3月16日乌鲁木齐市符合条件的预防接种单位全面开放,采取就近接种、原则上不跨区接种,实施预防接种预约制度。需要接种的儿童家长和成人可通过乌鲁木齐免疫规划公众号预防接种数字门诊、电话、微信、QQ等多种形式预约接种。

据了解,根据新疆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将按照分级分区精准管理的要求,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实际,组织预防接种单位安全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任王培生介绍,预约接种中优先预约超过国家建议接种程序期限和快到期限的儿童,优先安排含麻疹成分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针对疫情期间耽误接种的儿童一类疫苗,王培生解释说,卡介苗:4周岁之前的任何时间完成接种均有效。乙肝疫苗:建议12月龄之前完成三剂次接种,每剂次间隔至少28天,超过12月龄接种同样有效。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三剂次基础免疫,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三剂次均有效,每剂次间隔至少28天。A群流脑多糖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两剂次接种均有效,每剂次间隔3个月。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一剂次接种均有效。甲肝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24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一剂次接种均有效。

与此同时,以下情况不予预约:受种者(儿童)出现体温≥37.3℃、咳嗽、乏力伴关节酸痛、严重湿疹、腹泻等症状的;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未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管理的;近14天内来自有确诊病例地区的;受种者(儿童)家庭成员中,近14天内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症状的。已预约成功的,若受种者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取消预约,暂不接种。

此外,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家长和成人,在预约接种成功后,接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在恢复有时限要求的预约接种服务期间,家长与辖区的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后(通过电话或微信预约),向接种门诊预约要接种的疫苗,并主动向门诊医生告知儿童及家长健康状况和近期外地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门诊接种,及时通过电话告知门诊医生取消或调整预约信息。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前往接种门诊,建议每名儿童接种最好只由1位家长陪同,需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切勿聚集交谈。(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