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新疆边防官兵首次拍下白天狼群野外觅食
中国新闻网2020-03-21 15:27:00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21日电(王小军 陈科宇 王军强)3月中旬,驻守在中吉(吉尔吉斯斯坦)边境的新疆某边防连官兵通过监控系统首次拍下白天狼群野外觅食。

新疆某边防连中士盛江说:“我用监控系统对防区情况进行巡查,突然在某山口河岸上发现类似狗的动物,通过画面回放,确定是狼。”

“平时在监控还是巡逻的时候,基本上见得最多的就1~2匹狼,5匹狼同时出现。我第一次看见,还是非常壮观的。当地牧民在放牧的时候,若遇到狼群,后果真不敢想象。”盛江说。

狼栖息于森林、沙漠、山地、寒带草原、针叶林、草地,分布遍及整个中国大陆,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喜欢在人类干扰少、食物丰富、有一定隐蔽条件下生存,多以食草动物及啮齿动物等为食,夜间活动多,嗅觉敏锐,听觉很好。可以通过气味、叫声、肢体动作进行沟通。

新疆某边防连连长从浩说:“我们发现狼的踪迹外,也发现其它的野生动物。作为边防官兵卫国戍边、守护国土之外,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我们的一份责任,每次巡逻执勤,我们都会给牧民经常讲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知识,也会积极的防止偷猎狩猎的行为,偶尔也发现野生动物受到伤害,我们也会积极的进行救治。”

据了解,新疆某边防连的官兵们驻地发现雪豹、黄羊、旱獭等野生动物已经不是首次了。官兵们表示,在完成好戍边守防任务的同时,也会保护好边境线上的小伙伴们。(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