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多地通过补贴刺激消费 专家提醒:消费券不能一发了之
​经济日报2020-03-22 08:33:0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居民主动减少外出购物,纷纷取消聚餐聚会,非生活必需类商品销售和餐饮业受到明显冲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其中,商品零售下降17.6%。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发放消费券就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在南京,预计将发放总额3.18亿元的消费券;在济南,推出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在江西,发放1000万元旅游电子消费券;在宁波,也将推出大额消费券……

“消费券本身是通过补贴方式来刺激消费、释放消费需求。从以往经验来看,消费补贴政策一般在短期内都会带动消费增长出现新高。特别是在消费券重点支持的领域,短期内会出现消费快速增长的局面。因此,对于短期消费的拉动作用是比较明显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应对疫情这种非正常因素对消费增长的干扰,的确需要出台一些短期的刺激政策来促进消费增长,推动消费回补,从而使因疫情受到抑制的消费需求尽快释放,加快消费实现恢复性增长。

赵萍同时也强调,要合理使用消费券,不建议、不提倡长期发放消费券补贴。“目前并不是实行普惠式发放,而是针对不同行业,哪里需要补哪里。哪些行业受到冲击比较大,才向这些行业发放消费券,从而促进这些行业尽快恢复到正常消费水平。”

目前,消费券发放主要集中在南京、宁波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从经济发展看,这些地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基础比较好,财政收入相对宽裕,有能力发放消费券。

赵萍认为,对于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地方,则不太适合使用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毕竟消费券资金来自财政收入,必须考虑到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消费券更适合选择在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较为充裕的地方发放。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地方,则不太适合使用发放消费券的方式。

专家认为,对于向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主要是为了避免低收入人群因疫情使其日常消费受到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在操作层面要加强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指出,为促进国内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我国将突出抓好两件事。一是指导地方落实好既定扩消费政策措施,二是支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哈增友强调,地方出台政策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要考虑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

“促进消费增长要把长期安排与短期措施相结合。”赵萍认为,短期目标主要注重消费回补,长期消费增长则应该注重从消费制度、消费环境不断完善的角度入手,建立更加完善的消费增长长效机制。

( 编辑:王擎宇 )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