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林小宅编舞老师承认抄袭:对原舞蹈进行简化和改编
网易娱乐2020-03-22 16:14:22


网易娱乐3月22日报道 3月22日下午,林小宅初舞台表演的编舞老师发文回应舞蹈抄袭。她在文中表示,林小宅初舞台的舞蹈的确是在考虑其自身并非舞蹈专业出身的基础上所做的改编和简化,但当时是作为才艺备选使用,改编后的作品因未涉及使用途径因而也未署名原作者。

林小宅编舞老师承认抄袭:对原舞蹈进行简化和改编林小宅

全文:

大家好,我是这次《青春有你2》练习生林小宅@青春有你2-林小宅 的编舞,看到昨天播出的节目中林小宅的才艺表演受到行业内老师们的质疑,首先对原创编舞师@Fame兔子lantu 表示抱歉。

接下来是我对此次事件的还原:

1、去年12月份我接到林小宅的个人训练及编舞需求,按照合同内容需要完成歌曲《都是你的》的编舞工作以及动作教授,做为参与节目录制的首秀。

2、随着节目录制时间的临近,导演组提出需要自行拍摄一段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和视频素材,考虑到艺人本身并非舞蹈专业出身,又为了实现她喜欢的美少女之梦,我对原舞蹈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及改编,仅作为才艺备选使用,而整个过程中并未提及任何增加费用。

3、由于准备周期过于仓促,在合同内容完成后并未关注节目后续,但作为舞蹈行业从业者,原创者的著作权是一定要被尊重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改编之后的作品未涉及使用途径,导致最终未能署名原创者的姓名,这一点我再次对原创编舞师@Fame兔子lantu 表示抱歉。

以上就是这支舞蹈的前因后果,录制节目期间由于事赶事而发生沟通上的疏忽和遗漏,做为当事人之一,我为我未能明确指出编舞版权的重要性这一点而感到抱歉,我愿意承担起这个环节中的担当。作为舞蹈行业中人,我深知每一个舞者的尊严与骄傲,同时也能体会到每一个训练生的努力。

最后,林小宅作为本次事件的焦点,我希望大家能够把她当作一个热爱网红舞蹈的普通女孩,平常心且同等对待这一事件。希望大家也能正视言论,共同进步!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