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人吗?再不出来解释就糊了…
凤凰娱乐2020-04-02 20:08:07

看爱情剧最膈应人的剧情是什么?

两情相悦时有第三者插足;

那看耽改(美)剧呢?

俩男主还啥也没演呢,女主出来了。

《成化十四年》↓

官鸿和傅孟柏是主演,

上图倒在他怀里的,

显然不是另一位男主...(危险发言)

至于是不是女主,

不好说,

因为从前期宣传到开播,

官方从未提及有别的角色会和男主产生感情线...

甚至还是在第2 集...

剧情简介没有“她”↓

海报里没有↓

再瞅一眼演员表↓

前六位都是男性角色,

这位横空出世姑娘排第九,

那就奇怪了,

为啥她会出场如此之早,和男主的互动如此...

暧昧呢?

到底是我们误会了,还是官方有意模糊bg感情线?

反正观众,尤其是带着书粉属性的观众,

已经非常不满意了↓

非常理解这部分声音,

同名原著是耽美,

翻拍之前明显也知道受众主要是什么群体,

即便是为了过审,

单加一个原创女“工具人”也不合适吧?

影响观感的同时,女演员这个角色也成了炮灰...

况且评论里提到的“前车之鉴”,咱们也都见证过了↓

想当年《陈情令》片场通告单和视频流出,

饰演温情的孟子义被指加戏,

“破坏忘羡兄弟情人设,并且跟魏无羡有暧昧情节”,

要不是粉丝及时怒陈千字“声讨”片方,

这剧估计跟“爆”就沾不上边了.......

讽刺的是,

现在的《成化》正在经历当年的《陈情》“危机”,

而且前者本就不占优势:

包括原著的影响力、主演的知名度.......

退一步说,

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

知道在内地实现耽改自由化的难度,

没说不让你改,

但你“瞎”改就不对了吧?

有人说作者人呢?她怎么不出来说句话?

这里面可能就涉及合同的问题了,

卖版权时,每个作者要求不一样,签的合同也不一样,

如果当初就决定“合同一出不过问剧本”,

那后续怎么写就是剧组自己的事了...

《镇魂》《陈情令》之后,

想在耽美市场分一杯羹的人越来越多,

但“爆款”往往只是少数,

大部分都是以“扑”收尾......

究其原因,

其一,小说完全影视化存在难度,

一不小心就容易404“您想看的页面已经飞走了”;

其二,演员不好找,

合适的演员不敢演,敢演的演员看不上;

论主创,《成化》的班底不差,

官鸿和傅孟柏虽然名气不大,

但百分之60还是符合原著一文一武的角色设定的↓

至于剩下40%,问题不小。

官鸿饰演的推官唐泛,

推理和办案能力极强,

同时是个吃货↓

他吃是没少吃,

但为啥我总觉得他...不香呢?

还有角色性格的问题,

如果没看过原著,

你会觉得官鸿版唐泛是个软萌易推倒的小可爱↓

但实际上,

“唐泛是一个外圆内方,懂得藏锋但始终不卑不亢的君子,他情商高会说话,但不是活泼好动叽叽喳喳。”

小官散发的可爱过多了,

很容易就往“傻白甜”的方向跑偏...

傅孟柏的隋州,

台湾口音略出戏,

说台词的气场似乎也不如原著角色英气......

多补充一个tmi↓

傅孟柏看着眼熟吗?

《莫格利男孩》里的这位:

表演风格还挺多变的哈。

总之这部剧的开播风评不算乐观。

豆瓣虽然没出评分,

但评论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雷点集中在演员演技和判案剧情的细节设计。

突然觉得我说话也太客气了dia......

总之,

首播一口气8集,

如果不是书粉或者有工作任务在身(没错是我)的人,

很难跟着刷完,

更别提是在第2集就被喂了一段bg戏的情况下....

说句公道话,

如果只把《成化》当做下饭顺带嗑嗑cp的轻喜剧来看,

那这部剧是OK的。

起码你能从各种细节感受到它的用心↓

比如颇具质感的调色和服化道:

导演对置景和构图是有要求的,作为观众的视觉体验也是舒服的:

ps:

没看错的话, 唐泛的衣服竟然是挑染的??

剧中还有一段剧情用了动画来展示,挺可爱的创意↓

包括体现隋州会做饭的人设,

实拍时也是真的按照美食节目的标准来的↓

(视频)

很多人没发现,成龙是这部剧的监制。

你大哥还是你大哥,

别的不说,主角的打戏是真的干净利落、行云流水↓

知道你们最关注啥,

放心,还是挺甜的↓

唐泛被隋州壁咚这段我发出了尖叫...(?)

两人第5集就住到一起了,

看到后面发现还有共浴...

内啥,没洗成没洗成↓

(视频)

你看,导演不是挺明白观众想看啥的嘛,

那你整这一出又是干啥呢??

其实很多书粉对小说影视化的想法都是↓

“如果你拍不好,我宁可一辈子看纸片人”。

这片市场受到的关注越多,大众对成品的标准和要求就越高。

《成化十四年》遇到的问题,

也是所有正在拍摄或者打算拍摄的耽改剧都有可能面临的问题。

观众的眼睛揉不得沙,

你和你的作品,

真的准备好接受他们的检验了吗?

最后一句

我觉得《成化》还能抢救一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