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他除夕烧死父母等6至亲遭枪决 服刑拒打麻药家属拒领遗体
看看新闻Knews综合2020-04-02 12:35:00

据台湾媒体报道,翁仁贤2016年除夕纵火烧死父母等6位至亲,案经上诉后仍被判处死刑。对此,台法务部门证实,翁仁贤已于1日晚间8时38分被连开2枪伏法,法医晚间9时确认其死亡。由于家属拒领遗体,翁仁贤在1日晚间9时45分许移出,直接送往中坜殡仪馆。 

翁仁贤在家中排行最小,于2016年2月7日的大年夜,趁家中10人围炉时,以事先装好汽油的塑料瓶和牛奶罐泼洒三合院纵火,导致年迈的父母、侄子、侄媳等当场葬生火窟。 

据了解,伏法前,翁仁贤还笑称“北捷随机杀人犯”郑捷怕痛,不想像他一样,一度拒绝法医打麻醉。经执行检察官沟通后,他才同意打针。不仅如此,翁仁贤死前仍嘴硬,表示不放过家人,毫无悔意。 

在历次审理中,法院都判处翁仁贤死刑。而在开庭时,他不仅对媒体比中指,还呛法官要多读点书,甚至恐吓要追杀自己哥哥。死者家属则强调,对他们来说每次开庭都是伤害,请求法官判死,并尽速枪决伏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