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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院制定“醉驾”案件不起诉的办案指引
上海检察2020-04-09 22:00:40
      

    为依法惩处醉酒驾驶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规范处理好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青浦区检察院起草了《关于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不起诉的办案指引》,并撰写了起草说明。

    《办案指引》从案件数据入手分析原因。从不起诉率过低、法律依据、长三角关于“醉驾”案件办理标准差异较大三个方面来说明不诉标准的原因,确保提出的不起诉标准科学、可行,符合国家“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政策。

    《办案指引》分别解释了“醉驾”案件中适用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含义和具体情形,并对除外情形进行了列举。特别指出在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区域内,由外区进入本区被查处的“醉驾”案件,其不诉标准可以参考毗邻地区的较宽标准。

《办案指引》明确,对“醉驾”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检察官提出,经检察长审批决定,必要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也可以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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