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奥克斯被顶格处罚!格力举报赢了?
宁夏广电新闻中心2020-04-11 13:32:00

记者10日从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2.处罚款十万元

此前,奥克斯曾被格力公开举报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2019年6月10日,格力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举报信中称,众多消费者曾向格力电器反馈奥克斯空调虽然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而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奥克斯回应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格力的不实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据了解,2019年6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个型号空调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举报材料,当天决定予以立案。2019年8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级局转办的涉及当事人另外 6 个型号空调的举报件予以并案处理。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并在生产领域和家电卖场、专卖店以及电商平台等流通领域对涉及奥克斯14 个型号的空调分别进行随机抽样,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其中2018年11月20日生产的出厂编码为 114841001811201629 的室外机和 2019年4月3日生产的出厂编码为 017134001904031924 的室内机组合的 KFR-35GW/ZC+2 型号空调,检测结果为制冷消耗功率1138.3W、能效比 3.21W/W,能效等级 3 级,与其能源效率标识上的信息不符。

2020年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向奥克斯送达了甬市监听告〔2020〕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奥克斯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空调是一种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生产者应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奥克斯为了推销其空调产品,突出其节能省电的特点,在能源效率标识上标注与实际不符的输入功率、能效比,能效等级等能效指标信息,并在说明书指向的能源效率标识二维码链接网页上进行展示,夸大了节能性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业内人士看来,对奥克斯的处罚已属顶格处罚,但力度仍然不够。

时间轴:格力举报奥克斯虚标能效始末

2019-06-10

16:08,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2019-06-10 

20:01,奥克斯称格力电器举报漏洞百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06-11

下午,格力举行小范围媒体交流会,详细的介绍了举报奥克斯的原因,同时回应了奥克斯的“举报不实,已经报案”的态度。

2019-06-11

针对格力举报奥克斯空调效能问题,奥克斯提出三大质疑点。奥斯克认为,从民族制造业层面考虑,格力发起进攻时机不当。

2019-06-12

针对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奥克斯发布声明称,已提请市场监管总局委派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2019-08-28

董明珠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一事做出回应,称“我们对奥克斯的举报很有价值,要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

2019-08-30

格力和奥克斯互掐事件持续升级。奥克斯家电事业部总裁冷泠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封《致董明珠女士的公开信》,向董明珠喊话称:“您选择‘举报’的方式,与我们竞争。而现在,我们选择截然不同的方式,陈述事实,表达观点。所以我们将在下周一(9月2日),主动向您提供格力空调能效不合格的拆解视频,以便帮助您修正这些错误。”

2019-08-30

晚间格力电器法务部门负责人回信称,对于不合格产品,任何人、任何企业都有权利随时监督举报,奥克斯若发现格力空调有能效不合格情况,及时举报才是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如此,格力电器欢迎全社会所有消费者所有同行对格力空调质量进行监督。

2020-04-10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4月10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2.处罚款十万元。

此前报道>>

格力奥克斯互怼,吃瓜群众围观的正确姿势来了

格力举报奥克斯,市场监管总局深夜回应!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综合国是直通车、中国市场监管报、财联社

编辑:闫伟奇

监制:姜帆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