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上海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公示 到2035年将建逾30座郊野公园
东方网2020-04-14 20:53:12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4月14日报道:《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今起公示,规划提出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格局,完善由国家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以微型(口袋)公园、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

本次规划范围为836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833平方公里为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至2025年。基于上海平原地区特点、经济发展阶段和生态空间特征规划主要聚焦绿化、林地、湿地等生态要素,强化体系建设、增强效益、区域融合和功能叠加,其他生态空间要素由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

生态空间是指城市内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为主的用地类型所占有的空间,包括城市绿地、林地、园地、耕地、滩涂苇地、坑塘养殖水面、未利用土地等类型,是与构筑物和路面铺砌物所覆盖的城市建筑空间相对的空间。

针对生态空间缺乏、保护利用兼顾、休闲需求众多、实施管控艰难等四方面的主要问题和挑战,上海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将从四方面形成发展对策,即要素保护与融合、体系建设与完善、品质优化与提升、机制保障与衔接。

城在园中,森林覆盖率将达23%

规划的目标愿景为建设与卓越全球城市总目标相匹配的“城在园中、林廊环绕、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打造一座令人向往的生态之城。通过“公园体系、森林体系、湿地体系”三大体系和“廊道网络、绿道网络”两大网络建设,完善体系构建与品质提升,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满足居民的休闲需求。

至2035年,确保市域生态用地(含绿地广场用地)占市域陆域面积60%以上,其中落实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200万亩耕地保有量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13平方米以上,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6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实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河湖水面率达到10.5%左右,湿地总面积不少于4640平方公里,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4086平方公里,湿地保护率50%以上。规划建设2000公里以上骨干绿道,建成30处以上郊野公园。

构建崇明岛、淀山湖、杭州湾、近海湿地四大片生态区域

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构建长三角区域“江海交汇,水绿交融,文韵相承”的生态网络。上海市在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中首先应注重对于四大片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提升,包括崇明岛、淀山湖、杭州湾、近海湿地等四大片生态区域。

规划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格局。环城绿带和近郊绿环的“双环”锚固城市组团间隔,防止城市蔓延。“九廊”主要包括嘉宝、嘉青、青松、黄浦江、大治河、金奉、金汇港、浦奉、崇明等9条生态走廊,构建市域生态骨架,形成风道与动物迁徙通道。围绕宝山、嘉定、青浦、黄浦江上游、金山、奉贤西、奉贤东、奉贤-临港、浦东、崇明等10片生态保育区,保障市域生态基底空间。

市域范围内建30片以上大型区域公园(郊野公园)

规划将完善由国家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以微型(口袋)公园、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

结合现有生态资源,推进国家公园和郊野公园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建成30片以上大型区域公园(郊野公园)。构筑市域“两区、一网”城市森林空间体系,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让城市坐落于森林中。”城区内注重林荫道规划、建设、储备以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

在长江口及近海海域地区,保护重要湿地和鸟类迁徙通道。重点推进34条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建设,在中心城范围内,沿骨干河道两侧不小于20米构筑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形成以黄浦江、苏州河、川杨河、淀浦河、蕰藻浜等为骨架的13条滨水廊道。

市级绿道注重衔接,重点控制长江、吴淞江、黄浦江、沿杭州湾等4个重要的区域接口,建设环崇明岛、环淀山湖、沿外环、滨江沿海以及多条放射型绿道。社区绿道依托生活性支路、居住区道路、街坊内公共通道等,串联主要生活生态空间,满足日常休闲散步、跑步健身、上班上学等日常活动需求。

作者:柏可林
选稿:沈昊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