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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女友闺蜜两千元钱装无辜,记错还款日期露馅被刑拘
澎湃新闻2020-04-25 17:01:00

“真的不是我偷的,警察同志,拜托你们一定要抓到那个小偷,证明我的清白。”偷了女友闺蜜两千元钱的24岁男子小强(化名),在面对重庆江津区公安局几江派出所民警询问时,如是无辜地回答。江津区公安局工作人员4月25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民警调查小强的支付记录时发现有异常,其间小强因回答错误花呗还款日期露馅后交代作案经过。目前,小强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几江派出所工作人员说,4月19日19时许,派出所接到小美(化名)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2000元现金被盗。

民警到现场后了解情况得知,小美与闺蜜小丽(化名)在江津城区某小区合租一套两室一厅,一起居住的还有小美的男朋友小刚(化名),以及小丽的男友小强。

4月16日,小美将装有2000元现金的挎包放在小丽卧室的衣柜里,小丽也知情。4月19日17时许,正在上班的小美急需用钱,就让小丽帮忙将挎包里面的2000元现金换成微信转给她,小丽去挎包里拿钱时,发现包里并没有钱。随后,小美报警。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涉案现场门锁完好无损,房间内无任何翻动痕迹,遂排除外人入室盗窃的可能。

但小美坚称2000元一直放在挎包里没动过,民警在排除小美记错地方的可能后,推断是内贼作案。

由于小美、小丽关系要好,此前曾多次互相保管过钱财;小美的男友小刚经济实力较强,还曾买贵重礼物送给小美,故民警暂时排除了两人的作案嫌疑。

小强被纳入重点嫌疑对象,但小强对民警的问题对答如流,每个回答都没有逻辑破绽。小强还表示:“真的不是我偷的,警察同志,拜托你们一定要抓到那个小偷,证明我的清白。”

在询问无果后,民警结合办案经验决定突击查看小强的网上收入消费情况。民警现场让小强打开其微信账单,发现4月19日20时许,小强从某银行转入微信1800元,两分钟后,其中1200元提现到另一张银行卡。1200元转到银行卡后,又转到支付宝账户中。敏感的时间节点和蹊跷的转账记录引起民警的怀疑。

民警随即追问这笔钱的用途时,小强镇定自若地说:“是用来还花呗的钱,4月20日是还款日,因为要分三期还钱所以才来回转。”民警当场点开花呗查看发现,20日根本不是还款日。

此时,小强才有点慌了,面对民警的追问,语无伦次的他最终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据小强交代,4月19日17时许,他和女友小丽在住处吃饭,小美给小丽d打电话要钱时,他得知卧室的挎包中有2000元现金。随后,小强趁小丽不注意,将2000元盗走。出门后,他将其中1800元存到自己银行卡上,并转入自己微信账号中,且留了200元现金在身上。他以为分散转钱就不会被警察发现。民警也当场从小强身上搜出200元现金。

目前,小强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谢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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