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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军任洪雅县代理县长
川报观察2020-04-26 21:20:00

4月26日,眉山市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宋良勇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周代军为洪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杨曲冰洪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上,对周代军现场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良勇辞职的决定。宋良勇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洪雅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会议决定,接受宋良勇辞去洪雅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代军为洪雅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会议决定,周代军任洪雅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洪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辞职的决定。

周代军简历

周代军,男,苗族,1974年11月生,重庆彭水人,中共党员,四川工业学院(西华大学)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青神县黑龙镇政府镇长助理,共青团青神县委干部,青神县委组织部干部,共青团眉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眉山市党代表联络办主任,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眉山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眉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眉山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彭山县(眉山市彭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眉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眉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洪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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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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