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绿营强推6月“罢韩”追杀韩国瑜志在必得
中国网2020-05-10 08:22:00

李平 社科院台研所助理研究员

台湾“中选会”5月5日发布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公告,确定“罢韩”投票将于6月6日举行。在新冠肺炎疫情汹涌之下,民进党当局却不顾防疫风险坚持强推“罢韩”,这种只顾政治追杀不顾民众生命安全的做法,在岛内引发不小争议。

在蔡英文今年初选举连任成功后,民进党士气大振,想要一举罢免国民党籍的高雄市长韩国瑜,收复绿营在高雄市执政了二十年的“失土”。之前,民进党一直暗助“罢韩”团体进行各阶段联署,在第二阶段联署通过,确定进入第三阶段的投票后,民进党直接跳到台前,开始倾全党、全台之力,展现“罢韩”势在必得的态势。首先,“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违反“行政中立”充当“罢韩急先锋”。据高雄市选委会统计,“罢韩”需投票所共1823处,目前还缺201处。5月2日,李进勇亲自南下视察罢免投票所防疫工作演练,声称将协调大学、“国营单位”出借场地,如高雄市政府借不到这些学校和单位的场地,“我这颗头剁给你”。4日,“中选会”又大阵仗召开记者会,发给高雄各区长及市立校长一封公开信,恫吓他们如果不出借场地,须负法律责任。5日,李进勇又扬言启动备援计划,哪怕搭帐篷投票,也要找齐1823间投票所。其次,法院驳回了韩国瑜阵营对于“罢免联署偷跑”的提告。韩国瑜阵营认为,“罢韩”活动在韩任职未满一年时就开始宣传并签署提案书,违反“选罢法”规定,因此递状法院申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4月17日驳回,韩国瑜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5月7日再次裁定驳回。此外,民进党高雄“立委”6日还召开记者会,呼吁高雄市民届时去投票,公开号召支持“罢韩”。李进勇曾透露为罢免韩国瑜已成立“选务国家队”,可以看到从“交通部”、“中选会”到高雄市议会,从侧翼的“罢韩”团体到各大绿媒谈话节目,已进入全面总动员的状态,势将韩国瑜“拉下马”。

“罢韩”成功门槛并不高。目前高雄市选民约228万人,依据“选罢法”规定,第三阶段投票“同意罢免票数”须多于“不同意罢免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也即约需逾57万票,就确认罢免成功。韩国瑜2018年以89万票当选高雄市长,民进党参选人陈其迈获得约74万票,只要陈其迈支持者的2/3出来投票就可以罢免成功。而在2020“大选”中,韩国瑜在高雄市只拿到61万票,对手蔡英文却拿下了近110万票,只要投蔡英文的一半高雄市民出来投票,韩国瑜就会被罢免。在民进党如此倾全力动员下,达到“罢韩”成功人数的可能性很大。

罢韩案不只关系到韩国瑜的政治生命,也关乎国民党能否止血再起,一旦“罢韩”成功,对2020“大选”刚经历“惨败”国民党来说又是一记重击。实际上,绿营运作的不只是“罢韩”,台中市也有绿色团体在酝酿罢免国民党籍的市长卢秀燕,近期在脸书上有绿营支持者号召“罢燕跟进罢韩,不要雷声大雨点小”。韩国瑜若被罢免,恐产生骨牌效应,国民党其他地方县市长都岌岌可危。

岛内舆论指出,不论“罢韩”结果如何,都将对台湾社会造成极大负担并首开恶例。“罢韩”投票本身就要烧掉1.1亿元新台币,韩国瑜如果被罢免,高雄市还要补选,又是一笔不菲费用,其他如市政停摆、社会撕裂等无形成本更难以估算。更令人忧心的是此例一开可能后患无穷。如蓝营支持者所说,日后选举投票结果出炉,反对阵营隔天就开始联署罢免案,岂不没完没了?今后莫非要“两年拼选举,两年拼罢选”?还有岛内网友表示,民进党的追杀一直是“割断喉咙放干血”,为了将国民党彻底踩在脚下,选举结束了还要操作罢免,吃相极其难看,“为遂一己之私,却要拉全社会埋单。”台湾社会今后恐更加分裂、动荡。(责任编辑:王鑫)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