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解密局 |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第一章 错失良机(4)
东岳客微信公号2020-05-12 10:31:00

1992年3月,黑海造船厂热情接待了来自中国的客人——一个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名义成立的代表团。当时乌克兰的经济状况很糟糕,早餐没有牛奶,晚上宾馆暖气不足,房间里很冷,乌方只好给他们每人加一条毛毯。

据海军装备技术部部长郑明回忆:“当时是船厂总工程师带着我们看的‘瓦’舰,我们一直下到最底部。可能是为了省电,船上没有电灯,只能用手电照明。总工程师还拿了一个小本子,说是里面有三千多个舱室,怕走不出来。船是新的,一些电缆和管路都装上了,设备装得还不全。”

双方开诚布公地谈到购买“瓦良格”号的问题。乌方认为,只有中国能把这条船续建起来,并表示愿意帮助中国把它建成。

中方说:“你们的工程师待遇高,我们养不起你们。我们的工资很低。”

乌方说:“我们不要那么高待遇,就是想去帮你们造出来,这是保卫世界和平的武器,像我们的‘儿子’,我们就想把它建完。”

“瓦良格”号航母是苏联海军第三代航母“库兹涅佐夫”级的第二条舰。1985年12月开始在乌克兰的黑海造船厂的船台上建造,1988年11月25日下水。公开报道的资料显示,“瓦良格”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主尺寸:舰长302米(全长)、270米(水线)、水线处宽35.4米、吃水10.5米

飞行甲板:长300米、宽70米机 库:长152米、宽26米、高7米

排水量:43000吨(标准) 、55000吨(满载)

动 力:8座КВГ-4型涡轮增压垂直水管自然循环蒸汽锅炉、4台TV12-4型蒸汽轮机、 4轴 200000马力

辅 机:9座1500千瓦蒸汽轮机发电机组、6座15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

最大航速:29节续航力:8500海里/18节、3800海里/29节

舰 员:1960名舰员 + 626名航空人员 + 40名旗舰指挥人员

“瓦良格”号原名“里加”号,1990年7月改名为“瓦良格”号,以纪念1904年日俄战争中在仁川海域被日舰击沉的“瓦良格”号巡洋舰。截至1991年11月,“瓦良格”的建造率已达68%,舰上机炉舱已安装完毕,电站隔舱接受供电,舰上机械设备也开始试运转。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代表团回国以后,正式向上级写了报告,建议把“瓦良格”号舰买回来,把工人请过来,把图纸要过来,把船厂仓库的东西搬回来。

据郑明回忆:代表团分别向不同层面的有关人员汇报了八次,听汇报的人只是听,都不表态,此事便不了了之。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三年。这三年间,“瓦良格”的话题就像一个气球,一直飘在空中未能落地,不过那根拴着气球的细线,始终抓在刘华清的手中,没让它飘远。1995年4月,海军司令员张连忠根据刘华清的指示,在海军装备论证中心(现海军装备研究院)组织召开了一次航母研讨会,目标就是要引进“瓦良格”。这次会议规模很大,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的刘华清和解放军三总部以及国家部委的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刘华清在作会议总结时说:5月份你们这些人应该在乌克兰了。但最终干不干航母,要由中央政治局决定。

会后,海军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呈送了请示报告。

由于种种原因,中央没有批准这个引进计划。

据时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黄平涛后来在《忆刘副主席二三事》一文中说,他1995年5月去乌克兰出差,检查从乌克兰引进燃气轮机等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出发的前一天,突然接到通知,到京西宾馆接受任务,“在京西宾馆,部队的曹刚川同志和贺鹏飞同志向我传达了刘副主席的指示,增加一项任务:到黑海造船厂考察‘瓦良格’号航母,看看有没有购买的价值。我们接受这个任务后非常兴奋,刘副主席想造航空母舰了,造船人多年的梦想有可能实现了”。

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

当时曹刚川正在京西宾馆参加军委扩大会。和黄平涛一起去的还有船总军工局局长胡基政。黄平涛和胡基政干了一辈子造船工业,给海军造了上千条各种各样的舰艇,最大的愿望是造航母,这次得到来自中央军委的指令,感觉中国人的航母梦就要实现了。

作者简介

李忠效,笔名:钟笑。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1955年11月出生,1969年12月入伍,历任潜艇轮机兵轮机班长、轮机军士长、宣传干事、创作员、潜艇副政委、创作室主任等职。1974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78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1989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要著作有:长篇纪实文学《我在美国当律师》、《我在加拿大当律师》、《联合国的中国女外交官》、《丹心素裹——中共情报员沈安娜口述实录》、长篇小说《酒浴》、《冀上家园》、《从海底出击》,作品集《升起潜望镜》、《蓝色的飞旋》、《核潜艇艇长》等20余部,并有电影《恐怖的夜》(编剧),电视连续剧《海天之恋》(编剧)、文献纪录片《刘华清》(总撰稿)等影视作品多部。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