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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鄂“民间中医”讲述被罚事件:处罚认了,为何变成民事赔偿
津云2020-05-13 16:24:00

日前,一个叫孙桂杰的民间中医火了,她的火源于驰援武汉后,因之前非法行医被罚。近日,孙桂杰接受津云新闻采访,回应被罚始末,她明明按照卫健委给的联系方式去法院缴纳关于非法行医的行政罚款,为何变成了民事赔偿。

本文图片均来自“津云”微信公众号自费援鄂 之前因非法行医被罚

2月8日,山东“慈善中医之家”医疗团队响应疫情的号召,组队驰援武汉,队伍中就包括了孙桂杰。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再加上报名驰援的成员多数只是协助治疗,所以组织方并未对是否有医师资格证做出严格约束。

2月9日,自驾上千公里赶到武汉的孙桂杰直接参与了武汉市武昌区第七人民医院六病区的诊疗,一直采取纯中医方法对患者进行治疗,待六病区的患者情况稳定后,孙桂杰参与了武昌区中南办事处的救治工作,后又被调到青山区第九人民医院。

孙桂杰在武汉期间接触并参与救治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等超过150人。3月18日,孙桂杰所在的医疗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圆满结束,她也在完成了个人14天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后,于4月4日自驾返回山东。

随着武汉抗疫的结束,孙桂杰回到家后,被当地卫健委罚款,理由是“非法行医”。针对“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一事,根据济南市槐荫区卫健局贴出的处罚决定显示,2018年 11月29日,有人投诉她于2018年11月9日在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接受针灸和拔罐治疗时面部被烧伤,山东省医院诊断为:面部烧伤(3%TBSA深II°),该馆涉嫌无证行医,要求严肃处理。

2018年12月4日,经槐荫区卫健局调查,发现“胡小妮经络养生馆”的经营者为孙桂杰,她当时正在为两名患者进行针灸治疗,而她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涉嫌违反《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槐荫区卫健局于2019年5月17日作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1950.00),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济槐卫医罚[2018]1204201号)给孙桂杰寄去后,孙桂杰拒不履行。

养生馆内给顾客针灸 涉嫌非法行医

“我的中医知识,都是自学和通过上一些中医培训课学习的。”孙桂杰坦言,她不是正规的科班出身,从2000年开始,因为对中医的兴趣爱好和家庭因素的影响,开始上网课学习中医知识,后来陆陆续续参加了很多中医名家和中医教授的培训课进修。

孙桂杰曾被一家乡镇卫生所聘用,在卫生所里从事一些中医方面的咨询和按摩。在卫生所工作大约一年后,因为在当地口碑不错,她被一家私立医院聘请,在医院里继续从事中医理疗方面的工作。

2018年10月,孙桂杰辞去在医院的工作,来到济南槐荫区开了一家养生馆,养生馆主打中医按摩。然而孙桂杰经营的养生馆成立未满两个月便引发一名顾客投诉。

“一位顾客在养生馆内拔罐时,一名员工操作不当把顾客烧伤了。”孙桂杰说,当时该顾客烧伤住院后,她和员工一直在医院陪护这位顾客,直到对方出院,在出院时她结清了对方的医疗费用3万余元。

“对方一直要求我额外进行赔偿,因为数额较大,就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孙桂杰说,对方后来投诉到了槐荫区卫健局等部门,该名顾客带着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养生馆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现场指认。

“当时在养生馆给顾客针灸时被查。因为没有医师资格证,所以被定性为非法行医。当时养生馆被查后,开张不到二个月就草草关门了。”孙桂杰说,养生馆关门后,她以为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以后就没再关注。

2019年11月22日,槐荫区卫健局向孙桂杰邮寄了《催告书》,在原有罚款(21950元)基础上加处罚款20000元,结果邮件再次被退回。于是,槐荫区卫健局2020 年 1 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3日,法院强制要求孙桂杰缴纳罚款。

交的非法行医罚款 变成了民事赔偿

“非法行医的处罚我是认可的,这的确是我有错。”孙桂杰告诉记者,在她援鄂回来后,因为此事被炒作后,她也很苦恼。但是现在她站出来接受采访是因为,她在交完一个3.4万余元的的法院罚款后,又接到槐荫区卫健局工作人员的通知,关于她非法行医的4.1万余元的行政罚款并没有缴纳。

“我是在4月20日和槐荫区卫健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孙桂杰说,对方表示,让孙桂杰联系槐荫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处理被罚款事宜,并发给了她一个联系电话。孙桂杰和槐荫区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后,咨询缴纳罚款的事情。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把钱交到法院指定账号后,就可以了。

21日,孙桂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34348.7元打入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账户。22日,孙桂杰联系了卫健委工作人员,告知已经交完罚款。据澎湃新闻报道,槐荫区委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孙桂杰已经缴纳了上述相关罚款。

5月6日,卫健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孙桂杰:“经法院查询孙桂杰还未缴纳41950元的罚款,你交的3万多元是关于民事诉讼的,请尽快和法院联系。”听到这里,让孙桂杰慌了神。

“我之前缴纳罚款时,特意和法院的工作人员核实了我缴纳的是卫健局关于非法行医的罚款。对方也表示在我名下,只有一个案子,交上就可以。”孙桂杰告诉记者,现在又通知她罚款没有交,她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

“之前3万多元的罚款,我是用在武汉54天获得的23800元的补助进行缴纳的。”孙桂杰说,去年在济南刚刚付了首付买了房子,身上背着房贷,现在再让她缴纳4万多元的罚款,这个钱她现在已经无力承担。

缴纳的3万余元为民事赔偿

“我现在就想弄明白,我缴纳的3万多元的罚款,到底是缴纳的什么钱,这个钱去了哪里。如果不是罚款,这个所谓民事诉讼的钱是什么原因。”孙桂杰说,她从来都不知道,她除了行政处罚以外,还需要缴纳的钱,关于民事赔偿的事情,法院以前也从来没有和她联系过。

“我现在给法院打电话,对方一直无人接听。”孙桂杰说,最近几天她已经给法院打了几十个电话,只有一个电话是打通的,对方表示需要去查询后,就再也没有了回音。

记者调查发现,因为之前孙桂杰所开的养生馆曾造成顾客井某某烧伤。井某某曾向槐荫区人民法院起诉孙桂杰,进行民事赔偿。判决书显示,槐荫区法院称,被告孙桂杰经过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和对井某某诉讼请求的默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19年12月24日,槐荫区法院就此作出判决,判令孙桂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井某某医疗费31291.64元。此外,赔偿井某某住院伙食补助1700元(每天100元计,共住院17天)。

判决作出后,孙桂杰未及时依法赔付。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孙桂杰被法院限制购买动车票等消费行为。孙桂杰在缴纳3万余元后,井某某向记者确认已收到孙桂杰赔付的相关款项。

(原题为《【津云关注】援鄂“民间中医”讲述被罚事件始末:处罚“认了”,为何变成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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