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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非机动车违法”应成为全民常识
南宁晚报2020-05-18 10:27:51

【原标题】“醉驾非机动车违法”应成为全民常识 醉驾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建议从立法层面提高违法处罚成本

交警查处一起涉嫌醉驾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记者程勇可摄

5月15日晚,何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秀厢科园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开出罚单,由于无法通知亲友接回家,其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暂扣。

据了解,今年截至5月7日,南宁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酒驾(含醉驾)交通事故33起,死亡7人,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16.28%。血的教训背后,是骑手的侥幸和放纵。社会学专家认为,应引起全社会对酒驾电动自行车的关注,同时在立法上应该解决好“处罚偏低”问题。

案例

醉驾电动自行车被罚款

5月15日晚9时40分,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秀厢科园路口时,被正在开展夜查的交警拦下。

当时,何某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民警现场检测发现,何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面对询问,何某说他住在清川大桥附近,当天趁周末到明秀东路跟朋友聚餐,席间大概喝了5瓶啤酒。

交警对何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开出50元的处罚单。由于何某无法通知亲友赶来,交警对其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

另一名男子唐某满脸通红,他骑电动自行车被拦下时,反问民警:“喝酒了又能怎么样,难道你就不喝酒吗?”现场检测显示,唐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当晚全市共设置了49个检查点,查获酒驾醉驾违法116起,其中醉驾电动自行车6起。

这是南宁交警近年来持续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今年截至5月15日,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机动车3831起,醉驾非机动车274起。

值得警醒的是,随着交警部门执法力度加大,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从酒驾醉驾机动车转移到非机动车上,由此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急剧上升。

根源

防护意识差违法处罚成本低

“‘醉驾入刑’已经深入人心,严惩酒驾醉驾效果显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规矩。”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罗义学说,一些市民却错误认为,这里的“车”指的是机动车,酒驾电动自行车“不会有什么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电动自行车“肉包铁”的驾驶特性,使它成为交通出行中相对弱势的一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往往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今年1月5日0时许,秀厢大道辅道西往东方向,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科德路口时开始跑偏,最后径直重重地撞到一棵路树上,造成驾驶人劳某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

经交警部门调查,驾驶人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4.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劳某未戴安全头盔,倒地后头部受到重创,致其当场死亡。

“醉酒后产生的幻觉,会给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方向感带来影响,对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黄涛涛说。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险的承保率比较低,而且就算买了保险,如果骑车人醉驾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合同里有明确的免责条款。”中国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经理费钰翔告诉记者。

还有一个容易致命的因素不容忽视,就是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对骑乘人头部的伤害。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方当事人死亡的事故中,因颅脑损伤造成死亡的共有18人,占47.38%。

“醉酒的人骑车,发生事故倒地后,因为自身意识不清醒,不会下意识主动抱头、蜷缩去保护身体,而颅脑的损伤往往是致命的。”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苏铮列说,当前交警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正在逐步提升。

由于电动自行车相对较低的违法处罚成本,有的人选择铤而走险。“不要光看处罚的经济成本,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黄涛涛说,“醉驾非机动车违法”应成为全民常识。

走访

打的或让亲友来接回更安全

在长湖路,覃先生从一家酒店出来后,的哥上前搭讪,询问要不要坐车。“不坐,我自己走路还可以锻炼身体。”覃先生说,他已经养成习惯,酒喝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了。酒后步行,让身体排汗去毒,有利于健康。

在友爱明秀路口附近共享单车旁,一名男子掏出手机想扫码骑行共享单车,即被两名随行男子拦住。“你喝多了,还是打的回家安全一点。”经过劝说,男子最终放弃骑共享单车。

程先生居住在柳沙路附近某小区。外出喝酒时,他都养成一个习惯:酒喝得差不多之后,让家人开车接回家。程先生说,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同时也是对一起喝酒的人负责。

记者走访发现,通过交通整治和宣传,市民拒绝酒驾的安全意识在逐步提升。

专家支招

完善法律提高醉驾电动自行车违法成本

“醉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现实中被忽视是有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姚华认为,目前驾驶电动自行车无需考领驾驶证,也就不会认真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即便是机动车驾驶人,由于没有将醉驾非机动车等内容纳入驾考范围,有很多取得驾照的司机不知道“醉驾非机动车同样违法”。

醉驾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违法处罚成本偏低,导致这一现象有所抬头。姚华建议,首先在立法上要解决好“醉驾电动自行车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引起重视”;其次是加强执法检查;再次是加强宣传教育,让市民接受并做好自我约束。

他山之石

●深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云南《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江苏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和通行,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范。(记者潘国武 通讯员林锐 原文编辑/林家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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