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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工商登记 南岸7家公司营业执照被注销
上游新闻2020-05-29 21:02:39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公司设立登记,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后,公司执照将被吊销。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称,重庆曌颐茹科技等7家公司因冒用别人身份证,其设立登记被撤销,其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作废。

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重庆曌颐茹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辰昶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道凯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世吉菊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叙杨熙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易九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越东卫劳务有限公司这7家公司,在公司设立登记时作假,主要系冒用别人身份证,将其作为公司法人或股东、监事的身份证件,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重庆曌颐茹科技等7家公司的设立登记,其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作废。

其中,重庆曌颐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7日,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监事身份证件;重庆辰昶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8日,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法人身份证件;重庆道凯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7日,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监事身份证件;重庆世吉菊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法人身份证件;重庆叙杨熙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法人身份证件;重庆易九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股东身份证件;重庆越东卫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 ,被查实冒用别人身份证作为公司法人身份证件。

律师说法>>

被他人冒名工商登记,公民如何维权?

重庆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栋林介绍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责任或掩饰身份,往往采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进行工商登记,又因工商登记机关对于公司登记一般采取形式审查标准、行为人违法成本不高、诚信经营理念缺失等原因,导致冒名行为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屡见不鲜。

实践中,被冒名登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既有当事人被冒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也有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既有持他人遗失身份证开设公司的,也有伪造他人签字,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文件的;所涉登记材料涉及委托代理协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议文件等各个方面。此外,生活中还有一些人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他人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以此规避、转嫁股东和公司的法律责任。被冒名者不但不能从“股东身份”中获益,反而面临着承担债务、民事纠纷及行政处罚的后果。

一旦被他人冒名登记,公民个人该如何有效维权?陈栋林表示,发现被冒名登记后,当事人除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外,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直接解决。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工商管理部门综合上述证据确认注册文件虚假事实后,由公司登记机关直接撤销公司登记或责成公司股东内部先自行处理冒名股东的股份问题,然后办理变更登记。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文 封图采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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