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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遇|国防科大91岁高级工程师捐献角膜、遗体,为科研献最后力量
三湘都市报2020-05-30 12:53:00

5月21日18时30分,91岁的王敬之在医院安详离世。按照老人生前遗愿,他的眼角膜将捐赠给湖南省红十字角膜捐献爱尔眼科接收站,遗体则捐赠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供医学研究和教学。

(王敬之老人去世之后,家人完成了他的遗愿,捐献器官和遗体。)

王敬之是老党员,退休前曾是国防科技大学的高级工程师,从事机械科研工作。2014年8月18日,他和老伴就签订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决定在去世后捐献角膜、遗体供医学研究,“为科学研究贡献最后力量!”。

老人离世后,家人拨打了湖南省红十字会的电话,表达了老人捐献遗体的意愿。

5月22日一早,工作人员赶到医院,王老的两位女儿在捐献确认登记表上签字之后,举办了简单庄严的遗体告别仪式,共同送别这位有大爱情怀和优良品德的爱心老人。

王敬之的小女儿王俭说,父亲是国防科大的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机械方面研究,父亲家里四个兄弟姊妹有三人都签订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书。“老人家大学都读了三个,原来在部队修大坝,是单位骨干,曾经荣立三等功。退休后也闲不住,自己设计的无形角链还获得国家专利。父亲说,一辈子从事机械工程研究,想在去世后还能为科学研究贡献最后力量。”王俭告诉记者,这个决定是父母之间的“约定”和“承诺”。

(王敬之老人去世之后,家人完成了他的遗愿,捐献器官和遗体。)

老人在生前曾多次嘱托家人,不要忘记他捐献遗体的意愿。“作为子女,我们非常能理解老人的想法。”大女儿王勤表示,希望通过他们的选择,能影响更多的人选择为科学、为社会做出贡献。

长沙爱尔眼库执行主任王丛香介绍,由于王老高龄且摘取时间偏长,经综合评估角膜仅能用于科研,一般眼角膜摘取最佳时间为捐献者去世后的6-12小时之内。

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

遗体和人体器官(包括角膜、皮肤、骨骼等组织)捐献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展现人性光辉、传递人间大爱的高尚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收到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王海京的《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的提案。王海京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器官短缺问题依然严重”。他列出了这样一组数字:临床治疗中,我国每年因器官衰竭等待移植的患者超过30万人,但捐献的器官只有1.7万余个,只有不到6%的患者能够实现移植,大部分患者在等待中去世。

王海京在提案中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我国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参与;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统筹高效推进;保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负责人潘爱华教授认为:“制定并出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将弥补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家立法的空白,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目前,我省遗体捐献事业方兴未艾,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专门开通了“遗爱在人间”公众号,作为宣传的窗口和交流的平台,近半年关注人数已经近10万人。可以在微信里搜索并关注“遗爱在人间”公众号,全面了解掌握遗体捐献有关事宜。

作者:李琪 潘爱华 杨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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