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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唯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获批设立
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2020-06-03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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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日从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辽宁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规格为正厅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的改革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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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位于沈阳市和抚顺市之间,规划总面积277平方公里。2017年4月,辽宁正式启动沈抚新区建设,举全省之力支持新区建设发展。201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发展步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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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启动建设以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发展保持迅猛势头。2019年,示范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6.7%,新增注册企业增长105.4%。今年以来,示范区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项目复工,经济保持向好态势,1-4月,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3%。围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通信技术应用及装备、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氢能)和现代服务业的六大主导产业,示范区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截至目前,共吸引协议投资总额853.3亿元,其中,产业部分占投资总额的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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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示范区以用人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日前已完成涉及700余人的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以“身份冻结、档案封存、全员竞聘、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末位淘汰”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示范区实施“园丁式”审批服务,精准破解审批事项流程烦琐、环节过多、效率低下、周期过长等问题,审批时限比法定审批时限减少96.6%。示范区按照“1+1+N”三级管理架构,已经完成招商集团、开投集团国企重组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管委会+公司”模式真正释放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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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将持续发挥改革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打造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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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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