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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通过微信买卖雪豹皮、虎鞭等物品被判12年,云南高院发布环资典型案例
东方视频2020-06-04 13:23:01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马旭

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有一起案例涉及非法收购、出售雪豹皮与虎鞭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发布会现场,本文图片均来自于云南高院)

案涉雪豹皮价值40万元

2018年,周恒通过网络分别向其多位微信好友收购了雪豹皮、黄羊角与虎鞭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并将这些物品加价转手卖出。

据了解,雪豹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案涉雪豹皮价值人民币40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周恒向其微信好友"小熊"收购的老虎指甲、虎牙、虎鞭等制品,经鉴定,疑似虎爪、虎牙系CITES附录Ⅱ中的狮制品,虎骨来源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棕熊。

对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恒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恒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此案有何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微商"的出现,犯罪分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方式更加多样。

从事野生动物及制品类的"微商",将其从"上家"处获得的图片、视频等转发至朋友圈及其他移动互联网平台,在与"下家"就种类、数量、价格等协商一致后,将"下家"的收货地址、联系方式报给"上家",由"上家"将案涉物品直接通过邮寄运输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

本案被告人周恒的行为即是该类交易模式的典型。

该类犯罪交易模式与传统的收购以后再出售有所区别,案件往往呈现出犯罪手段新、涉及范围广、侦办难度大等特点,对该类犯罪整个犯罪链的各个环节均进行严厉打击,才有利于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因此本案的审理,对于类似案件的依法裁判,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马旭
选稿:钟书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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