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积压快件、生鲜腐烂!济南韵达涉事网点被立案调查!
人民日报客户端山东频道2020-06-11 12:40:00

昨天

韵达速递济南历下区龙鼎服务部积压快件,

导致部分生鲜腐烂一事被曝光

快递到济南10天了还没给送!

一服务部积了上万件快递,生鲜活禽变质发臭…

很多网友留言:

原来我的快递在这儿……

最新进展:

涉事公司被立案调查

损坏的快递将一比一赔付

1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南龙驰路东北侧的韵达快递龙鼎服务部。在一片空地上,记者看到了很多遮阳棚,棚下堆放了很多快递,很多快递小哥正在忙着分拣快递,现场大概有数千件快递,快递被按照收件地点进行分类摆放。“现在我们边分边派,之前因为仓库原因,还有部分快递员回家忙农活了挤压了一些。”一名快递小哥说。

记者在现场找到了一个6月4日从烟台发到济南的快递,里面好像是一些水果,快递盒已经破损了,里面有液体流出,里面的水果看来已经坏了。

一名快递小哥将这个快递拿了出来,送到了旁边一个更大一点的遮阳棚内,此时遮阳棚内已经堆放了一些快递了,据一名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都是客户退回的件。随后,这名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仔细查查看了一下那盒已经坏的快递,表示这盒快递他们已经进行过理赔了,钱已经赔付给了发件人。

“像是生鲜件造成延误了,像樱桃这种水果,如果出现腐烂变质的情况我们直接进行一比一赔付。该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表示,还有客户把件退回,他们也将其赔付给发件人,再由发件人给客户进行赔付。“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现场有不少员工都是从外地调过来的。”

韵达快递:只出现了短暂的积压问题

记者也在现场见到了韵达快递相关负责人,关于快递积压的问题,这名负责人给予了答复。

“之前我们原来的场地拆迁,就临时借用了这块场地,我们处理的不是很合适,造成了短暂的积压。”

该负责人表示,不存在快递小哥罢工或者拖欠工资的情况。“我们最近上了一些新员工,各方面经验确实差了一点。我们送货上门,服务也有所升级,所以耗费了一些时间,以前放到快递柜或者驿站就结束了,现在要提前和客户电联,所以就拉长了一些时间。”

“9日我们已经处理完一大部分积压的件了,剩下的今天就能处理完。这附近有一个地方,那边正在进行建设,下一步,我们会把服务部建设在更规范的地方。”该负责人说。

市邮政管理局:

已对涉事公司立案处罚,召开行业警示会

对于此次韵达速递暴露的问题,10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已对涉事公司立案处罚。“事发后,市局第一时间派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曝光的问题基本属实。”工作人员介绍,韵达速递龙鼎服务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快递服务标准,在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报送。至于为何未在公示的备案信息里找到该网点,“我们也进行了核实,是经过备案的网点,但备案名称和公司官网名称不一致”。

为了尽快将积压快件派送到市民手中,市邮政管理局联系了韵达速递山东总部,要求其加派人员进行分拣,积压快件预计在一两天内就可全部派送完毕。

市邮政管理局于10日下午召集全市各快递公司代表,紧急召开了行业警示通报会,要求各公司举一反三,对于旗下网点的内部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记者查询:市邮政管理局官网中并未发现该服务部相关登记10日,韵达速递济南网点服务部负责人介绍,龙鼎服务部在2019年就已加盟总部并运行,然而,记者查询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官网中公示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相关信息时,却并未发现龙鼎服务部有过相关登记。如何才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快件出现延误

可视为丢失要求赔偿

《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提醒:

如果快递公司不作为,投诉可以直接拨打010-12305或登录中国国家邮政局官网。快递公司受邮政局管理,一般在这里投诉之后,快递公司就会主动联系你,处理不好快递公司还会被处以罚款。(来源:大众报业生活日报综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袁野、济南时报)

作者:袁野、济南时报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