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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假迷奸直播”打赏者也有“原罪”
东方网2020-06-14 10:30:50


6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疑似“滴滴司机性侵直播”事件,经查实为夫妻二人以盈利为目的,在其车内通过非法直播平台APP,以网约车司机迷奸女乘客为噱头,公开进行色情表演,吸引他人观看。(6月13日《北京青年报》)

不是滴滴司机,不是司机和乘客的关系,却以“滴滴”“司机”“女乘客”“性侵”等易引起关注和炒作的话题为卖点,自导自演了一场丑剧,最终还是演砸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导自演“滴滴司机性侵直播”不仅损害商业名誉,还妄图以传播淫秽色情牟利,这些“罪过”一条也不会轻纵,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然而,更需要指的是,对于诸如“滴滴司机性侵直播”,观看者,打赏者是否也有“原罪”?以网约车司机迷奸女乘客为噱头,公开进行色情表演,吸引他人观看,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线,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对于这样的行为当然要让其受到法律严惩,但哪些打赏的人难道不反思吗?试想,如果没有一分钱的打赏,这对夫妻还会继续“演”下去吗?打赏虽然是个人行为,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打赏”也要有底线,也要有最起码的是非观、法治观。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么,君子打赏,给之也要“有道”,对于作恶的事,对于明显违法的事,就不应该打赏。确切地说,不能滥用“打赏权”。钱没有是非观,但人却有。对于普通人来说,既不是什么纯粹的好人,也不是十足的坏人,但起码要守住法律底线,守住做人原则。

非法的行为在非法的网络平台实现了狂欢式的“直播”,可粉丝却成了“帮凶”,将自己的钱作为了“助推器”,使恶事变得更恶。

别作坏人的帮凶,守住做人的底线,在法律严惩罚之下,自导自演“滴滴司机性侵直播”也就会没有“市场”了,因为他们的动力就来自不慎重的“打赏”。

作者: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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