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美国非裔作家揭露司法不公:每一个黑人家庭都有一桩悬案
海外网2020-06-22 15:49:00

AP_20171650577982-scaled.jpg

美国民众的抗议仍在持续(图源:美联社)

海外网6月22日电“在我的一生中,我曾与警察有过可怕、疯狂和荒谬的遭遇。”美国非裔作家、编辑和出版人伊斯梅尔·里德(Ishmael Reed)日前在《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与我”的文章。伊斯梅尔在文中回顾了自己和亲人遭遇过的不公平待遇,他愤怒地指出“我认识的每一个黑人家庭都有一桩悬案”。

文章摘编如下:

“他们以为她只是电线杆,就像她不存在一样”

我认识的每一个黑人家庭中都有一桩悬案——白人杀害了一名家庭成员,这名家庭成员的记录可能已经消失或被删除,但亲人间的口口相传却让故事历久弥新。

我的外祖父马克于1934年7月被一名白人刺伤。他曾告诉我的母亲,在被送往田纳西州查塔努加的埃尔兰格医院进行救治时,他听到医生说:“让这个黑人死吧。”母亲当时只有16岁。后来外祖父确实去世了,但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

外祖父的离世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现在,我还在收集有关他的妹妹蕾蒂遭谋杀一案的细节。20世纪60年代的某天,蕾蒂在阿拉巴马州的安尼斯顿被一辆汽车撞倒身亡,车上的两名年轻白人很可能是酒驾,他们告诉我的家人,他们以为她(蕾蒂)只是一根电线杆——就像她根本不存在一样。

祖父和蕾蒂的遭遇可能发生在任何黑人身上。也许将来美国司法部会重新打开这些文件,将凶手捉拿归案。

“警察拦住我和同伴乘坐的汽车,用枪指着我们”

像许多黑人一样,我也同警察有过多次接触。我在公共住房中长大,从小就知道宪法《第四修正案》不适用于我家和邻居。警察会在他们希望的任何时间破门而入,也有警察曾拿枪对着我。1958年,法布罗的警察拦住了我和同伴乘坐的汽车,并用枪指着我们,他们误把我们认作其他黑人。

1972年,当时我和妻子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伯克利山庄附近,那时我正在家写小说。一名警察曾持枪进入我们的公寓,他说他正在调查一起凶杀案,在搜查了一遍之后他一句话没说就离开了。类似的事情不止发生过一次。

或许是因为我在家工作,又是黑人,这引起了邻居们的怀疑;或许是因我与一家报道警察暴行的地下报纸有联系。阅读娜塔莉·罗宾斯的《异形着墨:联邦调查局有关言论自由的战争》一书让我意识到,那时我可能一直被联邦调查局监视着。威廉·麦克斯韦(美国作家)也曾在他的书中写道,我们这一代黑人作家很多都是这样的。

1975年的一天,普利策奖得主诗人科蒙亚卡邀请我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朗诵我自己的诗。那晚安排我住宿的是两个白人,第二天当我要启程离开时,其中一个人告诉我他有“好东西”送给我,但我拒绝了。到达机场后,我被警察单独带进一个房间,他们搜查了我的随身行李,却发现只有纸和笔(那时我正在为《纽约时报》撰写默罕默德·阿里传记的评论)。

“如果我认罪,只需要在这度过一个周末”

这些年我最可怕的经历莫过于在纽约发生的一件事。当时我和同伴走在街上,看到两名警察拎着包从餐厅出来,我便跟同事讨论了当时关于警察腐败受贿的报道,不料片刻之后,就有一辆警车向我们驶来。警察把我带到一个房间,动手打了我。之后,我们又被带到了有“坟墓”之称的纽约市监狱,那里漆黑一片。

当晚,把我带进来的警察来到我的牢房,让我跟他做笔交易。他说,如果我对不当行为表示认罪,只需要在这里度过一个周末,无论有罪还是无罪,成千上万的穷人都会选择接受。但我告诉他我要去找律师。

我还记得审判当天,我穿上了我唯一的一身西装。我告诉自己,就算是倒下,也要有风度地倒下。我起身告诉法官发生了什么,那两名警察坐在那里,不时地瞪着我还得意地笑着。同时,法庭上许多黑人和波多黎各人的表情则让我感到备受鼓舞。最终法官宣布我有罪,但没有宣判他们就离开了。我的律师说,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事。

“在我任教的学院,校园保安一直跟踪我”

我这一生中与警察有过太多接触,它们主要发生在各地的交通站点,有时还会发生在我教了36年书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校园警察亭附近。甚至在我目前任教的加州艺术学院,校园保安都在一直跟踪我。

在奥克兰贫民区居住了40年之后,我发现,事实上警察扮演的角色一直以来都被研究和评论种族问题的人士忽略了。在我家附近,黑人居民常常因为没有停下就被警察带走。当我遇到类似的事时,他们罚了我100美元,当到了奥克兰法院大楼时,我看到要缴纳罚款的人都是黑人或者拉丁裔美国人。

不久前,我和妻子决定休个短假,在奥克兰的山景公墓,我们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身旁是玫瑰花,耳机里放着音乐,一切都很完美。这时警察来了,妻子说“也许只是巧合”,但我告诉她,当我们离开时他们也就离开了。这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海外网 魏雪巍)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作者:魏雪巍
选稿:沈昊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