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导演田壮壮母亲于蓝病逝,她饰演的江姐“在烈火中永生”
封面新闻2020-06-28 09:16:00

封面新闻记者 曾洁

6月28日,据新浪娱乐消息,导演田壮壮在朋友圈发文,宣布他的母亲著名电影演员、我国电影表演艺术家于蓝病逝,享年99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儿子田壮壮一直在医院,陪伴在她的身边。

田壮壮导演在朋友圈写道:“妈妈走了,现在你的感官不再起作用,你的心独立,赤裸,清明且处于当下,你以前从未经历过,现在经历的一切,这即是佛。感谢所有关心妈妈的人,我想独自安静今天。”

据悉,于蓝原名于佩文,1921年6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今年99岁高龄。她是中国内地女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早期作品包括《白衣战士》等,其中以《在烈火中永生》的江姐最为广大观众所熟知。

于蓝的爱人田方,是日本侵略者投降后最早进入长春接收满映的先行者之一,也是长影(东影时期)最为重要的创办者之一。于蓝的第三个儿子是著名导演田壮壮,与张艺谋、陈凯歌同窗,并称为中国第五代导演。

1949年,于蓝首次在银幕上崭露头角,主演个人首部电影《白衣战士》  。1951年,她在剧情电影《翠岗红旗》中饰演红军家属向五儿。1952年,主演剧情电影《龙须沟》 。1959年,在剧情电影《林家铺子》中饰演张寡妇。1961年,凭借剧情电影《革命家庭》获得第2届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1962年,当选中国文化部推选的“新中国22大电影明星”之一。

1965年,于蓝主演剧情电影《烈火中永生》,在片中饰演江姐最为广大观众所熟知。她还原了重庆解放前夕,江姐在狱中和敌人展开的不懈斗争。特别是江姐受刑的时候,“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句台词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铮铮铁骨,令许多观众记忆犹新。

1974年堪称于蓝的“至暗时刻”,与之一见钟情的伴侣田方罹患癌症,撒手人寰。而她主演战争电影《侦察兵》的时候,右脸因为摔伤导致面部神经麻痹,微微的抽搐在银幕上放大,让她不得不放弃银幕前的表演事业。

1981年,于蓝受命担任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的首任厂长 。1986年,担任中国儿童少年电影电视中心的主席。2001年,80岁的于蓝从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正式退休。

尽管已经是耄耋之年,于蓝退而不休,依然为电影事业发挥余热。

2009年,于蓝与张一山、成龙等人共同出演喜剧电影《寻找成龙》;同年,她与杨利伟、于洋共同主演儿童电影《锦绣花园》。2018年,她出演抗日题材电影电影《那些女人》 。2019年,98岁的于蓝主演了黄宏导演的家庭电影《一切如你》,和于洋、秦怡、田华、谢芳等老艺术家和奚美娟、刘佩琦、聂远、马苏、张艺兴等十六位中青年演员联袂出演了10个温馨动人的家庭故事。这是公开资料中,她最后一次活跃在大银幕上。

于蓝从影整整70年,在银幕上奉献了诸多经典形象,还收获了许多影坛颇具分量的奖项。她先后获得第10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杰出贡献奖” ,第2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广播电影电视部“劳动模范”称号 ,中国文化部、广电部纪念世界电影诞生100周年、中国电影诞生90周年“世纪奖”优秀女演员奖,第10届金凤凰奖终身成就奖。

选稿:张晶蕾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