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侮辱英烈入刑,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丰碑不容损毁!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06-29 09:38:00

有些话,一出口就暴露智商;有些人,一张嘴就暴露品性。前者是为无知,后者是为无耻。在面对英雄烈士时,一些人就尽显自己的的无知和无耻。

多年来,尤其在网路上,侮辱英烈、诋毁英雄的现象不时出现。他们或打着还原真实的旗号,夸大英烈身上的某些缺点或不足,编造杜撰一些情节,以解构英雄的光荣形象;或者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处心积虑、丧心病狂地朝英烈泼脏水,以瓦解英雄的正面价值;或者出于恶搞的心态,给英烈编排各种搞笑的段子,把英烈当成消遣的对象。

每当爆出这样的新闻,都不由让人想起鲁迅先生名言: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英烈从来不是完人,他们只是在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站出来的人,是在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作出正确取舍的人。可以说,我们现在享受到的一切美好生活,都离不开英雄的无私奉献和舍身忘我,而他们的精神更是感召更多英雄的出现,是激励一个国家和民族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端着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不念英雄的好,反手递上刀子,是非不分、忘恩负义,还有比这更恶劣的行径吗?

英雄烈士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英烈的形象是不会被打倒的,但国家和公民都有义务捍卫英雄,向一切侮辱诽谤英烈的行径说不。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入刑,是对英烈负责,对国家的价值观负责,更是对一个民族的未来负责。

从道德到法律,从违法到犯罪,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入刑,体现了捍卫英烈的国家意志,代表了公众对英烈事迹和精神的广泛认同。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中早有明确的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许有人还在质疑,因为几句不适宜的话就被判刑,至于吗?这是莫大的误解。在公共场合故意破坏一个雕塑尚且要负法律责任,破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丰碑,当然更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后,再有侮辱英烈诋毁英雄的言论,非但不适宜,而且不合法了。

英雄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捍卫英雄才会有更多人争做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侮辱、诽谤英烈,坚决不容!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