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香港特区政府延长内地抵港人士强制检疫至8月7日
中国新闻网2020-06-30 21:55:00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特区政府延长内地抵港人士强制检疫至8月7日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香港特区政府30日公布最新防疫措施和安排,延续就餐饮业务、相关处所及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并继续实施入境管制措施,其中内地抵港人士须接受强制检疫的措施延长至8月7日。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特区政府30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修订及指示刊宪。

就餐饮业务,放宽酒吧或酒馆内顾客人数的限制,由不得超过该处所及该处所范围的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增加至八成;就相关处所,放宽公众娱乐场所内的大型娱乐游戏站、游戏机或设施,电影院或所有有现场表演的公众娱乐场所,以及夜店或夜总会内的人数限制,亦由容纳量的一半增加至八成。群众聚集方面,在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的人数限制维持50人。上述措施将由7月3日起生效,为期14日至7月16日。

特区政府还表示,正与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联防联控的工作框架下,就互认检测及互免检疫保持紧密沟通,并在疫情许可下,考虑有限度地放宽三地过境人流,便利必要来往粤港或港澳的人士。

特区政府需要《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的法例框架以实施有关过境安排,因此30日刊宪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8月7日。特区政府表示,会在商讨有关过境安排有最新结果时公布相关详情。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留意到不少海外国家在放宽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后,疫情反弹,录得大量新增个案,并需要再次实施有关措施。因此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完)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