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偿出租社交账号,被封号也不冤
检察日报2020-07-01 13:07:00

自2019年加大对诈骗、黄赌毒等“网络黑产”问题的打击力度以来,大量消费者投诉反映其QQ/微信账号被封停,而自己对违规行为毫不知情。2020年至今,腾讯方面收到因租借微信账号产生的账号封号申诉量已超1万例。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好自己QQ/微信账号密码,合规使用,尤其是租借QQ/微信账号的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万勿尝试。

timg640N06BG.jpg?x-oss-process=style/w10

收“租”一时爽,被封两眼泪。很多网友在QQ/微信账号被封停后,非常委屈地向运营商申诉,其实,他们早就应该明白,在对外有偿出租社交账号时,就已经种下了账号被封停的因,埋下了重重隐患。

通常而言,一个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自己注册、使用社交账号用于合法、正当的活动,没必要花钱去大量租借别人的账号。单从情理角度看,有偿租借账号就不太正常,就暗含着不确定的风险,就值得警惕。

而揆诸现实,被租借的社交账号很多都陷入“黄赌毒假骗”的泥淖中。由于有关部门以及运营商加大了对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安全管控力度,从事贩卖、辅助注册、解封等业务的“恶意号商”遭受重创,账号资源被大大压缩,不良账号的生存能力、复活能力明显下降,“恶意号商”或其他不法者就盯上了一些“有闲网友”的社交账号,用每日几元、几十元甚至数百元的租金诱惑网友出租账号,获得账号的使用权,利用租来的账号发布骚扰广告,散播黄赌毒信息,甚至从事诈骗等犯罪行为。

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的馅饼很可能是陷阱。有偿出租社交账号是典型的“贪小利吃大亏”。出租人看似“赚”了点租金,但租出去的账号不但容易泄露出租人的个人隐私,而且容易给出租人及其亲朋好友的资金埋下安全隐患。

再者,出租社交账号所关联的一些违法行为,会给出租人带来种种法律责任。社交账号关联个人的身份信息、隐私信息、信用、行为效力,具有较强的人身专属性质。根据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注册协议或管理规则,一般而言,社交账号应由注册人本人管理使用,承担相对应的责任。网友将社交账号有偿出租,是一种违约或违规行为。可以说,有偿出租社交账号很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网友们一定要认清有偿出租社交账号的危害和风险,算好安全账,摒弃贪小利的侥幸心理,自觉抵制“租号”诱惑,远离甚至举报“租号”商家。而鉴于今年以来运营商封停的租借账号数量较大,运营商以及有关监管部门还有必要针对租借社交账号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账号注册管理规则,封堵漏洞,加强对网友的警示教育,并从技术、征信、机制等方面加强对租借账号行为的反制。

针对有偿租借账号行为,网友多一点理性,运营商和有关监管部门在监管上多一分力度,网络不法行为就少一处生存空间。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