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西坡:鲜奶小方
新民晚报2020-07-03 15:53:08

如果不是特别讲究功能性和利用率,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和买两间50平方米的房子,理论上是一样的。但,明明只需住50平方米的房子,却被开发商告知,要买房的话,必须两间50平方米的房子一起买,否则不卖。虽然总账上说不算吃亏,但买家的心情不会愉快。

饮食业如果复制这种“搭卖”“带货”的模式,无异于把自己逼到了墙角。

事实上,这样的模式也不是渺不可追,比如,“红宝石”的鲜奶小方。

原先,鲜奶小方是一枚装的,一枚一枚地卖;如今,传统的销售规则被改写——两枚一盒装,两枚两枚地卖。而且,“两枚版”的小方与“一枚版”的小方一对一相比,明显小了;两枚加起来的体量,则比从前“一枚版”的体量大了约50%。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假如,“两枚版”在材质、净重包括价格上与“一枚版”一模一样,只是当中被划了一刀,一分为二,人们自然无话可说。可事情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还是以“红宝石”为例,它的叉烧卷、牛肉卷在体量上扩大了不足一倍,但价格却翻了一倍多。因为成本上升,售价作相应的调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鲜奶小方“打包”出售,还刻意地用了新款包装,是否开了某种套路(推动销量或隐性调价)之先河?谁消费,谁心里有数。

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数字游戏是常被商家采用的,至于高明与否,全在于接受者体验的好坏。

无意对商家的经营策略指手画脚,爱买不买嘛,我想说的是,一枚点心,之所以做成这样或那样的大小,恐怕有些道理,其中,顾客适配与否,是经营者必须考量、无法绕开的。好比喝酒,喝了眼药水瓶那么一点点,自然不过瘾;但高过了身体最大的承受度,那就醉了,伤身子,甚至送命。

鲜奶小方之格局变化,肯定不会让人送命,不过也不能排除让人不爽,毕竟,一枚太少,两枚太多。多,无法避免地导致腻,然后是各种不舒服。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小芳”很能让人提升想象力;倘若换个“大芳”呢?我不确定实际效果会如何。

我相信当初的鲜奶小方定型,是充分考虑到顾客两个方面的承受力:经济上的和胃口上的。

喜欢吃鲜奶小方的买家不会过分计较价格因素,但由于饮食结构改变,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还可在新奇度上,想必他们比三十多年前都有所退步。

出现审美疲劳的驱动力,往往来自于对数量的不加限制。因此,鲜奶小方的“扩容”策略是否体现了“刚刚好”?值得怀疑。

改革开放之后,英籍华人过秉忠回到中国进行商务活动,有感于上海的“奶油蛋糕”的所谓“奶油”基本上都是人造奶油(俗称麦淇淋)所为,硬邦邦的,想给上海人一种全新体验,便推出了鲜奶蛋糕。

1986年1月,过秉忠以自然人投资的身份与静安区粮食局合资(各自以45%的股权),加上静安区侨联再投资10%,成立了红宝石食品有限公司。1987年,红宝石第一家门店在华山路375号开业。

过秉忠的经历有点儿传奇色彩。他1921年出生,祖上为无锡名门望族;外婆与宋庆龄的母亲是亲姐妹;父亲过养默是著名建筑设计师。他毕业于圣约翰大学,抗战时为“飞虎队”做翻译;抗战胜利后,在长春全国最大的胶合板厂担任总工程师和总筹划师,“孔夫子旧书网”上还能买到他编的《胶合板制造工艺学》一书(1958年,中国林业出版社);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移居英国与家人团聚;2009年去世。

过秉忠选择在中国投资,除了一份浓浓的乡情外,还有一个原因:1979年其发妻在伦敦去世后,他结识了在北方交大任教的上海人应女士。应老师不愿意去英国生活,也不愿放弃教职,所以过秉忠决定留在北京买房定居。

我记得第一次吃到鲜奶大蛋糕,大概已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后几年。我的一个亲戚从总部设在澳门的公司返沪,兜里有点钱,声称特地从“锦江饭店”(应该是开在锦江饭店附近的“红宝石”吧)买来一只鲜奶大蛋糕,供大家分享。听说花了九十几元,我们不免认为太奢侈了,自己怎么舍得花这样的代价来大快朵颐呢?现在想来,鲜奶小方的推出,很有可能考虑到大多数人买不起鲜奶大蛋糕,退而求其次,买块小方解解馋或请请客,比较经济实惠。

事实证明,三合板专家成为蛋糕专家,好像还是合乎逻辑的吧。过秉忠眼光独到,“红宝石”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收回了总额为20万的投资。

三十多年来,鲜奶小方总体上一仍其旧,保持着基本格局:简单、质朴、松软、细腻、小巧、清新。像那样格局的蛋糕,在鲜奶小方之后层出不穷,无论花式、档次,还是口感、质量等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鲜奶小方照样有一大批拥趸,当下还是“红宝石”里的一颗“红宝石”,不得不说是个奇特的现象。(西坡)

作者:西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