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解放军合成旅和陆航旅协同高原作战:地面激光指引武直发起超视距攻击
东方网·军情观察2020-07-12 19:38:21

东方网·演兵场7月12日报道:近日,陆军第76集团军某陆航旅协同某合成旅在昆仑山腹地展开空地协同夺控演练。演兵场注意到,此次演习中地面合成旅和和陆航旅密切配合,展现了数种解放军空地联合作战的战术:地面部队激光照射引导武装直升机超远距离发射空地导弹攻击;空中力量舱门机枪射手对“敌”地面威胁目标进行火力压制;运输直升机直-8G搭载摩托车快速前突至战场。

图片说明:中国军视网截图

演练开始后,数架直升机接到指令依次升空,按照空中侦察、火力突击、机降投送等模块编组飞赴任务空域。到达任务空域之后,担负侦察任务的数架直升机迅速前出,实施抵近侦察,指挥组根据地面与空中侦察信息迅速调整作战方案,各小组密切配合,成功摧毁“敌”装甲、地堡目标。

“空中火力打击,主要是隐蔽、突然的行动,打击敌要害目标火力反应时间很短,这就要求我们快速发现目标、快速实施射击,达到立体突入、快速致胜的作战目的。”陆军第76集团军某陆航旅飞行员王志强表示。

图片说明:中国军视网截图

随后,根据指挥组侦察信息发现“敌”装甲目标,在地面激光照射引导之下,直升机超远距离发射空地导弹精准摧毁目标。这是典型的空地协同战术,由于地面部队一般更接近轰炸目标,目标判别一般要比空中飞机准确,地面部队使用激光发射器照射目标,可以有效提升激光制导武器的命中率。

图片说明:中国军视网截图

与此同时,舱门机枪射手对“敌”地面威胁目标进行火力压制。这种脱胎于W85高射机枪的12.7毫米大口径机枪,曾在今年4月第71集团军某陆航旅的实弹打靶中首次亮相,结束了我军缺乏专用舱门机枪的历史。可不要小瞧了这一挺重机枪,直升机搭载机枪后可对中远距离目标进行火力支援,为直升机遂行机降作战、搜索救援、边防巡逻、防空处突提供有力支撑。

图片说明:中国军视网截图

在远程火力打击和空中火力支援的掩护下,突击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多点同步机降,其他作战小组分多路向敌纵深发起冲击,成功完成合围夺控任务。值得一提的是,报道画面中出现了运输直升机直-8G搭载摩托车快速前突至战场的画面。

事实上,直-8G作为我军目前最大的直升机,运载几百公斤的摩托车对其而言仅仅是小菜一碟。其起飞重量达十余吨,可甚至可以吊运“山猫”全地形车,或国产122毫米榴弹炮。作为陆军版的“直-18”,其高原飞行性能,早在正式量产服役前就通过飞跃珠穆朗玛峰得到验证。对了,直-8G这个字母“G”代表的意思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改”,而是高原的“高”字。

那么,此次空地协同夺控演练的难点在什么地方呢?在第76集团军某陆航旅营长伊向东来看,此次行动需要我们与突击小组密切配合,对地形、敌情、我情做出综合判断,以最有利、最有效的方式k达到合围歼敌的目的。

第76集团军某陆航旅副旅长余学君表示:“在高原高寒地区执行协同作战任务,最大的特点是战场环境更加复杂,对人员和装备的要求也更高,如何使用空地协同融为一体形成战斗合力,是我们重点研究的的问题。通过了协同训练,检验了一系列新战法、新打法,为执行高原作战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为了在贴近实战的环境中锤炼部队高原作战技能,这个旅还把高原协同作战作为训练的难点,摸索出高原地区侦察与搜索、兵力投送、协同作战、火力支援及后装保障等五大类课题应用。

作者:夏阳
选稿:沈昊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