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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牙刷在便利店抢了300元!22岁小伙犯下重罪,被判刑
桂林晚报2020-07-14 15:09:13

付款时,猛然发现卡里原来没钱了。这个22岁的小伙子摸到了裤兜里有一根酒店里带出来的一次性牙刷,想到自己浑浑噩噩的日子,他突然握紧牙刷,冲进收银台。

今年3月初,杭州上城区一家便利店发生了一起抢劫案——郑某在便利店买东西时,因没钱付款,用一只牙刷抢劫了便利店。

近日,郑某因犯抢劫罪,被上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付款时发现身无分文

郑某是台州人,高中毕业后就从老家来到杭州,在亲戚家的烧烤店打工。因觉得烧烤店的工作又脏又累也没前途,郑某工作没几个月就离开了。此后,郑某就一直游手好闲没找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全靠家里接济过活。

手头宽裕就去住酒店,没钱就去网吧过夜,如果家庭断供生活费则流落到西湖边的公园椅子上过夜,郑某的日子一直过得浑浑噩噩。

今年3月,郑某来到上城区一便利店,拿了香烟、零食等准备扫码付款时,接连2次都支付失败。

郑某这才发现,自己从家里要的钱已经全部用完,如今身无分文。

晚上11点多,除了收银员,便利店已经没有什么人。付款失败后的郑某心灰意冷,在收银台外和休息区徘徊良久。摸到口袋中从酒店带出的一次性牙刷,想到多年生活不顺,郑某握着牙刷冲进了收银区域。

抢了300块钱和零食香烟

郑某用手臂勒住收银员杨阿姨的脖子,牙刷就顶在杨阿姨后脖上,威胁对方将钱包和手机拿出来。

惊慌中的杨阿姨余光看到了白花花的东西,以为是小刀,哭泣着说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没有带。

按郑某要求,杨阿姨将收银机打开,郑某将收银机内300多元钱款和之前选取的零食、香烟全部拿走后,打车逃离现场。

瘫坐在地上的杨阿姨回过神后,立即向警方报案。民警根据监控迅速锁定了郑某落脚的酒店。

次日凌晨2点左右,民警从酒店房间破门而入抓获了郑某,并在他床上搜到了从便利店抢来的零食和香烟等物品。

从小父母离异

和父亲交流甚少

在律师会见时,郑某说到了小时候。

郑某说,自小父母离异,他跟爸爸一起生活,爸爸虽然一直没有再婚,但对于他的教育、生活却不管不顾,只是供养他长大,两个人交流很少。

而妈妈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子女。高中毕业后,他就独自在杭州漂,抢劫只是因为没有钱住宿和吃饭,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犯罪行为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郑某提供的号码,律师试图联系他妈妈,结果却是一个空号……

面对儿子犯下的罪行,郑某的父亲则坦言为生活奔波,并不知道孩子情况,希望可以旁听庭审和探视儿子,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给儿子一个机会。

然而,尽管郑某抢劫数额不大,也未造成人员伤亡,依然面临3年的刑期。因为抢劫是个重罪。

其实,早在郑某十六岁时,就曾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家人却没有引起重视。

新闻+

抢劫是个重罪

抢劫罪是以严重的暴力行为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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