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当当成立“公司权益保护部”:启动招聘,防李国庆再度闯入
澎湃新闻2020-07-17 20:03:00

当当正在招兵买马以防李国庆再度闯入。

7月17日,据网上曝光的当当内部邮件显示,当当准备成立独立的“公司权益保护部”,目前,人力资源部已经启动招聘,重点招募有司法机构相关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及安保人员,重在经历,不做年龄、学历等其他硬性要求。 以防范李国庆行政拘留期满后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可能。

随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和当当确认了上述内部邮件的真实性。

上述邮件显示,权益保护部提醒员工,如李国庆等人再次闯入当当,员工应立即将其请出办公区,立即报警,立即给前台和行政部门打电话。当当在上述邮件中还提醒供应商,谨防李国庆给供应商发函。

截至发稿,李国庆方面暂未回应此事。

就在前一天,7月16日晚,当当法务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介绍李国庆俞渝离婚案进展,称当当网股东离婚诉讼不影响当当网的运营与治理结构。

文章介绍,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俞渝64.20%,李国庆27.51%,管理层8.29%。股东行使权力,应当按照工商登记的比例为依据,不能将《婚姻法》混淆进入公司治理中。股东的配偶,无权因配偶身份就行使股东权利。李国庆自己代替法院将股权进行5:5分,以此增加自己的股权比例,召开股东会的行为,于法无据。

当当法务部还指出,俞渝、李国庆、孩子和管理层,约定了他们在控股公司的股权比例,即俞渝52.23%、李国庆22.38%、孩子18.65%、管理层6.74%。这个比例,扣除代持因素,目前同步映射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的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这个比例真实反映了俞渝、李国庆和他们孩子在2016年的约定,符合当当的历史。

当当网纷争由来已久,李俞二人的离婚案也因涉及股权纷争难以宣判。

早在4月26日,李国庆“抢公章”事件曾一度引起关注。根据当当网发给澎湃新闻的声明,2020年4月26日早9:34,“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

不过,6月13日,李国庆“抢公章”事件已经结案,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

6月15日,李国庆与俞渝离婚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李国庆、俞渝出庭。据悉,这场庭审是去年11月首次开庭后的第二轮庭审,由于牵涉当当网股权分割,较为复杂,本次庭审暂未宣判。

7月7日上午,当当网官方微博称,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带二十多人,清晨强行进入当当,撬开多处保险柜,拿走资料。公司已报警,目前处理当中。

7月8日晚间,北京朝阳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朝阳公安分局已将李某庆等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

7月14日,根据当当网的一封内部说明信,7月7日被李国庆等人夺走的公章、银行U盾等物件已被政府相关部门追回,并归还给当当,当当网已全面恢复正常运营。

当当网成立于1999年11月,由俞渝、李国庆夫妇联合创立。2010年12月,当当网于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高峰时市值曾接近30亿美元。2016年9 月,当当网完成私有化退市,退市时市值仅5.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6亿元)。当时外界即猜测,当当网可能回归A股市场。2018年,当当网以75亿元卖身海航的交易,最终搁浅。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揭书宜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