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国内首例!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成功开展脉络膜黑色素瘤重离子治疗
上观新闻2020-07-22 14:21:00
摘要:此次成功开展脉络膜黑色素瘤重离子治疗,对市质子重离子医院而言,是针对眼部疾病的又一项临床突破。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今天传出消息:该院孔琳教授团队联手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钱江教授团队,成功开展国内首例脉络膜黑色素瘤的“无创”重离子治疗,顺利为患者进行第一次针对肿瘤病灶的“立体定向爆破”。这也是国内首例利用重离子治疗开展脉络膜黑色素瘤的尝试。

数月前,患者陈先生(化名)右眼视力突然快速下降,超声诊断及磁共振检查提示,右眼球内实质性占位,后极部视网膜脱离,最终确诊为脉络膜黑色素瘤。医生建议做眼球摘除术或保留眼球的放射治疗。

据悉,脉络膜黑色素瘤是成人常见的原发性眼内恶性肿瘤,好发于中老年人,为彻底清除肿瘤,很大一部分患者需要进行眼球摘除术,对身体和心理造成巨大创伤。该病强调“个性化”的综合治疗,根据肿瘤大小、位置、形态、生长速度、患眼及对侧眼的视力、全身情况等选用适合的治疗方法,或多种方法联合治疗。

以往,眼球摘除是标准治疗方案,目前部分欧美发达国家已不再把眼球摘除作为脉络膜黑色素瘤的首选治疗方法。与之相比,放射治疗因其无创伤性,成为该肿瘤根治性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

陈先生在进一步查阅资料后得知,质子重离子治疗可以在控制肿瘤的同时保留眼球,且该技术已在上海临床应用六年多。于是,他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寻求质子重离子治疗。

尽管没有先例,专家团队经过头颈及中枢神经肿瘤科专家门诊和院级多学科综合讨论(MDT),一致认为:陈先生适用质子重离子治疗。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头颈及中枢神经肿瘤科主任孔琳介绍,根据国际权威的NCCN肿瘤学临床实践指南,针对不同大小的脉络膜黑色素瘤,质子重离子治疗均被推荐为主要治疗手段之一。

团队随即围绕该病种的质子重离子治疗,多次开展院内外专家研讨,制定临床标准工作流程,并针对患者病情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团队还联合放射物理专家开展了眼球定位和追踪技术的攻关,从而确保治疗精准。“结合患者的个体状况,选择患者感觉更舒适且更稳定的平躺姿势,我们设计了单一疗程共5次的重离子治疗,这与国际标准一致。”孔琳说,“首次照射非常成功,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值得一提的是,陈先生在此次肿瘤定位和治疗过程中,应用了医院自主设计的眼球定位和追踪设备。“借助该设备,治疗前的定位更加精准,治疗时患者可以保持最佳的凝视角度,同时,设备上的高清摄像头可对患者眼球进行实时追踪,确保治疗的精准。”放射物理师盛尹祥子说。

此次成功开展脉络膜黑色素瘤重离子治疗,对市质子重离子医院而言,是针对眼部疾病的又一项临床突破。此前,医院已应用自主研发的粒子治疗限束设备,成功开展国内首个质子治疗湿性眼底黄斑变性临床研究,迄今帮助50余位患者重见清晰世界。据悉,下阶段医院还将继续立足先发优势,不断强化临床技术应用创新,让尖端放疗技术造福更多肿瘤患者。

(链接)

脉络膜黑色素瘤在国内发病率居眼内恶性肿瘤第二位,仅次于儿童多发的视网膜母细胞瘤,早期症状不明显,甚至无任何症状,患者不易察觉。但与所有恶性黑色素瘤一样,脉络膜黑色素瘤的恶性程度很高,随着肿瘤的生长侵袭,易导致视网膜脱离。

栏目主编:顾泳 文字编辑:顾泳
作者:顾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