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父母被塔利班杀害,阿富汗女孩拿起AK47自动步枪击毙3名凶手并受到总统接见
东方视频2020-07-22 19:41:37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冯茵伦

据《卫报》等外媒21日报道,阿富汗一名年约15岁的少女,在亲眼目睹塔利班武装分子将其父母杀害后,立刻拿起一把AK-47自动步枪冲出屋外扫射。她不仅击毙了3名塔利班成员为父母报仇,并射伤多人,被网友赞誉“勇气可嘉”。

报道称,这名女孩名叫卡马尔·古尔(Qamar Gul),年龄在14到16岁之间。当地官员指出,在当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确切年龄。卡马尔一家住在阿富汗中部古尔省的一个村庄,除了父母之外,她还有一个弟弟。

当地官员表示,该事件发生于7月17日的凌晨。当时,40多名塔利班分子潜入村庄,寻找卡马尔父亲——他是村长,也是政府军支持者,因而被塔利班分子视为眼中钉。

《卫报》指出,塔利班分子经常杀死一些被他们怀疑是政府军或安全部队线人的当地村民。近几个月来,尽管塔利班组织同意与政府军展开和谈,但突袭安全部队的情况还是时常发生。

凌晨1点左右,塔利班分子叩击卡马尔的家门。“她的母亲先去看谁在敲门,当发现是叛乱分子的时候,她拒绝开门。”古尔省省长发言人穆罕默德·阿里夫·阿贝尔(Mohamed Aref Aber)还原当时的情况说道,“她(卡马尔的母亲)立即被枪杀身亡,袭击者们随后进入屋内,向卡马尔的父亲开枪。”

目睹双亲惨死,愤恨的卡马尔拿着父亲的一把AK-47自动步枪就冲出家门扫射,当场击毙了3人。省发言人阿贝尔指出,在之后的一个小时内,吉尔和12岁的弟弟联手对付塔利班分子,射伤多人。与此同时,该村村民联手当地亲政府民兵,与参与此次袭击活动的其他塔利班成员展开枪战,并顺利将恐怖分子逐出当地。

阿富汗政府在内阁会议上赞扬了卡马尔的英勇行为,总统阿什拉夫·加尼(Ashraf Ghani)邀请卡马尔和她的弟弟进入总统府。

“当晚我见到他们时,他们无比震惊,但我感到荣幸。”出席当天接见活动的官员穆罕默德·拉菲克·阿拉姆(Mohammad Rafiq Alam)如是说道。

事件发生后,卡马尔戴着头巾,手持机关枪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网友们在社交媒体上盛赞卡马尔的“英勇”行为。

一位网友在Facebook上发帖说:“我们知道父母是不可替代的,但报复会给你带来相对的和平。”“向她的勇气致敬!做得好,” 纳吉巴·雷米(Najiba Rahmi)在Facebook上称赞道。

其他各国的网友纷纷写道,“勇敢的女孩,人们应该为正义而战”“一个阿富汗女孩的力量”“她是勇敢和反抗的象征”“成为孤儿,但也成为了英雄。”

自2001年美国将塔利班赶下台以来,估计至少有10万名阿富汗人在冲突中丧生。当地官员表示,目前,阿富汗安全部队已经把卡马尔和她的弟弟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两人的情绪也正逐渐平复。

作者:冯茵伦
选稿:严嘉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