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继微信、QQ等59款应用后:印度又禁47款中国应用 还在审查275款
快科技2020-07-28 08:51:00

很显然,印度禁止中国应用的力度还在加大,继续之前的59款应用后,现在又有47款将被列入禁用名单。

据外媒报道称,印度信息技术部一名官员公开表示,由于担心所谓国家安全和隐私问题,在禁用了59款中国手机应用程序仅仅几周后,印度又禁止了47款中国手机应用程序。

按照这位印度官员的说法,该命令是在上周五发布的。这47款应用程序被禁的原因大多和之前被禁的59款相同,其中许多款是先前被禁应用程序的简化版或变体版。

报道指出,印度政府还没有发布关于这项禁令的官方声明或命令,但印度主要媒体已经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

今年6月底的时候,印度电子信息技术部曾宣布,禁止包括TikTok、微信、茄子快传、UC浏览器、微信、QQ、快手和美图等在内的59款中国应用,而禁用的理由是认为这些应用从事的活动有损印度主权、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印度在声明中还提到这些应用存在安全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在与数据安全和保护13亿印度人的隐私有关的各个方面上也有令人担忧的问题。许多“来自各种来源”的投诉指出,其中一些应用在安卓和iOS系统上存在数据滥用情况,这些应用以未经授权的方式窃取用户数据秘密传输到印度境外的服务器。”

值得一提的是,据印度《经济日报》的报道,印度还在对275款中国应用进行审核,其中就包含了腾讯的《绝地求生》、阿里巴巴的《全球速卖通》、小米公司的《Zili》,还有字节跳动的《Resso》和《ULike》等应用。

报道中提到,当地有关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确定这些应用,是否有损害印度国家安全及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至于这些应用最后的走向,目前还没有最终消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