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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底稿丨江西“两死一伤”刑案疑犯:出狱仅88天 常跟朋友蹭饭 拒绝朋友介绍工作因为“太辛苦”
封面·底稿2020-08-11 20:30:26

封面新闻记者 田雪皎 刁明康 实习生 周天健 郭晨

8月8日,离第二次出狱还差2天就满3个月,曾春亮却又犯下了“两死一伤”刑案。

8月8日早晨7时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康萌(化名)的母亲被刺死在厨房,在二楼睡觉的父亲被锤击头部后去世。7岁的侄子也被锤击头部,至今昏迷。家中监控锁定,行凶嫌疑人便是隔壁村的曾春亮,他曾因为盗窃罪两次入狱,2020年5月12日才出狱。

案发17天前,7月22日,曾春亮到康萌父母家行窃被撞见,他刺伤康萌的哥哥后逃跑。曾春亮逃跑前威胁康萌家人,如果报警就杀他们全家。此后,康萌的家人三次报警,但嫌疑人一直未能被抓捕。8月8日,凶案发生后,警方发出悬赏公告,嫌疑人仍在逃。

出狱88天又犯下凶案,曾春亮经历了什么?8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山砀镇熟识他的居民,试图还原他出狱88天的生活经历。

曾春亮入狱前,山砀镇经商的居民陈先生就认识他。这次出狱后,曾春亮回到了山砀镇,陈先生和他也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

8月11日,陈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和曾春亮再次相遇在6月份左右,“他刚刚出狱不久,听说他弟弟当时给了他几万块钱。”

陈先生在与曾春亮的交往中得知,曾春亮出狱后也试图找过工作谋生,但不管是朋友介绍的还是自己找的,都没有进行下去。曾春亮的第一份工作是和弟弟一起去工作,在一个工业园,干了几天曾春亮就不干了,“说是工资太低,只有1000多元,不够自己的日常开销。”

陈先生分析认为,因为曾春亮犯过罪又坐了很长时间的牢,“身份的原因导致他很难找工作。”陈先生的朋友也给曾春亮介绍过工作,但是要去宁波。“他都没去看一眼,就说做不了,他说吃不了这个苦头。”

在镇上,陈先生和曾春亮吃过几次饭,“在饭局上,他不是很内向,是比较开朗的,也很愿意和人交流。”

谈到曾春亮的习惯,陈先生说,他平时抽烟,不怎么喝酒,“抽烟一般也就是十几二十块的烟。”谈起日常在镇上的表现,陈先生觉得,曾春亮看上去挺正常,和朋友在一起会打打小牌,一起在饭店吃吃饭,“都知道他才释放不久,都让他跟着蹭蹭饭。”

对于曾春亮曾经的服刑经历,陈先生说他们不会主动提起,“我们都知道他十多年前犯法的事情,他自己不提,我们平时吃饭打牌的时候也不会谈起这个。”但是,偶尔吃饭的时候,还是有少数人会打趣,“调侃他几句,问他从监狱里出来了。”

陈先生印象比较深的是,7月22日,他和朋友看到曾春亮的手臂受伤了,有朋友就当场调侃过他,“问他是不是又到哪里偷了东西,手臂伤成这样,他回答说是骑摩托车摔的,比较淡定。”

案发后,陈先生才知道,曾春亮是和受害人康女士的哥哥搏斗后,手臂受了伤。

陈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曾春亮到镇上玩的时候,从6月7日开始,在镇上断断续续住了一段时间。

7月22日后,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第一次入室后,仍经常在山砀镇上出没。当时,陈先生和朋友都不知道曾春亮又犯过案。“后来我们猜测,可能是他弟弟给的钱用完了,他又不愿意去工作。”

陈先生最后一次见到曾春亮是8月7日,他们在同一家早餐店相遇。“7月22日到8月7日,我出差了,就不知道他的具体行踪了。”

不过,陈先生从一个开酒店的朋友那得知,8月6日晚,曾春亮想要入住朋友在镇上的酒店,酒店前台办理住宿手续时,发现曾春亮手上有一个刀疤,就让他出示一下身份证才能办理入住,“他说身份证不在身上,没带。”然后,曾春亮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摩托车行驶的方向正是他的老家厚坊村。

针对曾春亮的两次入狱后,再次涉嫌犯下“两死一伤”凶案,北京大学心理系教授沈政认为,这种经常犯罪的人,大多存在人格发育不完善。“有一种特别的人格特点就叫做反社会的变态人格,对于社会规则,他并不遵守,可能他从小时候就喜欢恶作剧、捉弄人,给人造成痛苦。”

沈政说,对于具有反社会变态人格的人,社会上给他一定的生活条件,一个稳定的工作和保障,有吃有穿有住,能够通过正常的劳动得到足够的工资,那么他在犯罪后,能改造得比较好,就不会再做出犯罪的事。“如果上面的条件不能满足,他改造不好,原来犯罪的一些心理和性格、一些人格的特征就会表现出来,就会发展为累犯。

沈政提到,监狱里服刑时的教育改造很重要,但社会上也应该有专门的教育系统,像曾春亮这样的人员被刑满释放以后,社会上的一些机构也应该对他进行教育管理,“比如说社区居委会就可以加强业委会的工作,对这类人员进行管理,居委会也可以考虑要增加这么一个环节。”

盗窃演变成命案,沈政分析认为,这与曾春亮多次入狱,重新犯罪又被撞见有关,让曾春亮心理产生了巨大压力。“每次在监狱里生活不自由,受到限制,要被改造,要劳动。然后他又是惯犯再犯的话,要被从重处罚,这个原因导致他很害怕再次入狱,所以得知报警后,可能就产生了报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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