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沪继续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新修订政策公布
上海发布2020-08-14 21:23:14

市民政局说,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是本市1992年起延续至今的特色救助措施,对缓解家庭养育困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最新修订的补助政策今天公布,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一)生育三胞胎以上(包括三胞胎)子女,子女均系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共同生活;

(二)子女年龄不满十六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三)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补助标准

生育三胞胎的家庭,在三胞胎中确定一个补助对象,每月按标准给予一份生活补助,三胞胎以上按每增加一个子女,增加一个补助对象,每月增加一份生活补助。

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每年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另行公布。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由三胞胎以上子女的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三胞胎以上子女中确定补助对象。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或者向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生活补助时,应当如实填写《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家庭户口簿;

3.三胞胎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时的出院小结;

4.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年满16周岁、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三胞胎以上子女,还需提供学生证等在籍在读证明。

上述材料中,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审查报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上海市民政局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民政局。

(三)审核确认。区民政局在收到申请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对确认给予生活补助的,发放《上海市准予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通知书》;不予确认的,发放《上海市不予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四)资金发放。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自审核确认之月起按月定期发放,区民政局依托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申请家庭指定成员的银行卡账户。

四、停止补助的情形

补助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止: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生活补助的;

(二)拒绝配合对其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的;

(三)因各种原因已不符合三胞胎条件的;

(四)其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规定情形的。

五、动态管理

区民政局对补助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状况开展定期复核,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停止补助,发放《上海市停止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通知书》。

六、其他

1.补助对象纳入本市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管理,同时享受临时价格补贴、粮油帮困、帮困送温暖等政策措施。

2.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选稿:付杨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