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四川五通桥区委书记张国清在化工厂回应刺鼻浓雾事件:没发现爆炸和泄露
上游新闻2020-08-20 14:44:12

8月20日中午,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委书记张国清出面回应当日上午产生异味浓雾事件,他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相关企业有爆炸或者泄露事件发生,也没接到人员伤亡报告,目前该区社会秩序正常,市、区两级专业机构正在检测之中,相关情况续报。

微信图片_20200820122818.jpg

▲8月20日上午,五通桥居民撤离五通桥城区。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此前刊发的《四川五通桥刺鼻浓雾引发居民撤离,什么原因?至今不明》报道显示,五通桥区当地民众在异味浓雾出现后,曾大规模撤离五通桥中心城区。五通桥区官方20日11点30分通报称,8月20日上午8时许,五通桥沿涌斯江出现的刺激性气味,经排查现有危化企业均未见异常。从8点到11时,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对五通桥中心城区开展应急监测,所监测的氟化氢、VOCs、氯化氢、氯气、氨气指标均未出现超标数据。

随后,有媒体援引乐山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话称,五通桥区出现的异味浓雾是五通桥某企业泄露所引起,“没有爆炸”,但相关说法随后被乐山官方否认。

微信图片_20200820143933.jpg

▲8月20日,五通桥区委书记张国清在化工厂就异味浓雾事件进行回应。视频截图

8月20日中午13点30分,五通桥区委书记张国清对相关事件进行了公开回应。

张国清在化工厂现场回应称,“我现在在网民反映出现烟雾异味的现场”。画面背景是几个巨大的罐体。

张国清说,五通桥区内没有企业发生爆炸,环保部门应急检测发现环境指标均未超标。五通桥多部门检查发现,当地化工企业没有泄露等化工事件发生,也没有人员受伤的报告。目前五通桥政府部门正在进一步开展水、空气等监测工作,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检测之中,目前该区社会秩序正常。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前的8月18日,五通桥区有化工厂出现了大量的浓烟,同时伴有少许异味。五通桥官方随后回应表示,经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勘查,未发现和邦、永祥、福华等企业燃烧、爆炸和泄漏的情况,关于网友反映的烟雾产生的原因,为永祥股份安全系统正常泄压。

目前,当地就五通桥区出现异味浓雾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二维码.jpg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