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美国告知安理会将启动恢复联合国对伊朗制裁程序 多方表态不支持
央视新闻2020-08-21 13:32:00

当地时间20日下午,北京时间今天凌晨,美国正式告知联合国安理会,称美方将启动恢复联合国对伊朗制裁程序。 

伊朗代表:美式霸凌不可接受    

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拉万希就此表示,美方试图误导国际社会,启动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中的“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但作为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退约者”,美国早已丧失了协议参与方资格,根本无权要求安理会启动这一机制,美国向安理会提交的告知信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不可接受。

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 拉万希:近期美国延长对伊朗武器禁运的尝试遭到失败,这次又想对联合国安理会及其成员国进行所谓的极限施压。美国的举动是滥用权力的明显例证,这是国际法所不允许的,这是法律、政治上的霸凌。

2015年7月,伊朗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达成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联合国安理会随后通过第2231号决议,对伊核协议加以核可,决定维持联合国对伊朗武器禁运至2020年10月18日——这一决议中设有“快速恢复制裁”条款,如果伊朗被认为违反了伊核协议,则将自动恢复2015年伊核协议达成前联合国对伊朗实施的制裁。

美国2018年5月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随后重启并新增了一系列对伊朗的制裁措施。

安理会本月13日开始对美国提出的试图无限期延长对伊朗武器禁运决议草案进行书面投票。投票结果14日出炉:2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决议草案没有获通过。

中方:美方要求于法无据 于理不通 

此前,美国曾在制裁伊朗的问题上向中国和俄罗斯发出威胁。当地时间20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就这一问题以及美国当天要求安理会启动对伊朗“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代表团表示,美方的要求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纯属一场自我设计的政治表演,得不到安理会成员的支持,得不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表示,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经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核可,具有国际法效力。2018年5月,美国单方面退出全面协议,恢复对伊朗非法单边制裁,违反了全面协议和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作为全面协议的退约者,美国已经丧失了协议参与方资格,根本无权要求安理会根据第2231号决议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同时,在全面协议参与方尚未穷尽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也不能被启动。因此,全面协议参与方和绝大多数安理会成员都认为美方的要求不具任何法律基础,“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并未启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已就此致函安理会主席,表明中方的反对立场。 

中国将同有关各方一道,继续坚持公正立场,坚定维护全面协议和安理会决议、维护多边主义和安理会权威、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和地区和平稳定,推动伊朗核问题的政治外交解决。同时,中方也坚决反对美方借伊核问题对他国实施单边制裁和所谓“长臂管辖”,将继续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俄方:美方举动十分鲁莽 不会得逞

在美国正式告知安理会美方将启动恢复联合国对伊朗制裁程序之前,20日,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表示,美方此举十分鲁莽,终将失败。扎哈罗娃强调,美国无权为了一己之利动用联合国的权威和权力,她呼吁各国联合抵制美国的这一行动。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 扎哈罗娃:美国的尝试将注定失败。俄方谴责美国破坏伊核协议破坏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的企图,美国此举令俄罗斯深感忧虑。俄方认为美方此类举动非常鲁莽,可能会引发危机,甚至可能在安理会招致严重后果。

英法德三国联合声明:不支持美方举动

上周,美国在安理会提出“延长对伊朗武器禁运”的决议草案,其欧洲盟友——英国、法国、德国就都没有支持,在表决时纷纷投下弃权票;对于美国当地时间20日正式告知安理会、要求启动对伊朗“快速恢复制裁”机制,英、法、德三国外长目前已发表联合声明,同样表示“无法支持”。

三国外长在联合声明中说,他们注意到“美国早在两年多前已经单方面退出了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已不再是伊核协议的缔约方”;而且,美方要求启动对伊朗“快速恢复制裁”机制,也有悖于目前各方为维护伊核协议所付出的努力。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